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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江苏省林草乡土专家遴选管理办法》和开展第一批省级乡土专家遴选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2-07-05 浏览次数:

各学院、专家:

江苏省林业局制定了《江苏省林草乡土专家遴选管理办法》(试行),并决定开展第一批省级林草乡土专家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较好的口头表达和传授能力,主动传经送宝,具有一定的辐射范围或受众人数,能发挥创新创业、带领群众脱贫致富作用。

二、遴选条件

申报江苏省林草乡土专家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政治素质过硬。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安全生产,诚信经营,遵纪守法,乐于助人,社会责任感强,群众认可度高,具有良好的道德素养和奉献精神。

(二)科学素养较高。善于学习和传播林草科学知识,围绕林草生产经营增收增效,积极开展先进实用技术研发和推广。了解有关林草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省内外最新林草科技动态和市场需求。

(三)专业技能突出。年龄70周岁以下,从事相关行业5年以上,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和技术指导服务能力,有在一线开展林草技术推广、培训、咨询、中介服务和技术指导等相关工作业绩。

(四)示范作用明显。能够开展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具有较好的口头表达和传授能力,主动传经送宝,具有一定的辐射范围或受众人数,能发挥创新创业、带领群众脱贫致富作用。

三、遴选程序

符合条件的学校老师自愿填写《江苏省林草乡土专家申报(复选)表》,截止2022 7 14之前,将《江苏省林草乡土专家申报(复选)表》电子版发送邮箱:kjcxmk@njau.edu.cn,纸质版一份签名送科研院项目办(行政楼B309),逾期恕不受理。由学校统一遴选推荐5名至省林业局。

联系人:李爱玫     84395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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