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有关专家:
根据学校机构职能分工,科学研究院负责学校专利(知识产权)申请受理、授权补助、转让应用、维权保护和奖励等事务的组织管理。专利、植物新品种权和软件著作权申请等工作流程已于2011年11月7日在科研院网站公布(http://kxyjy.njau.edu.cn/s/62/t/76/29/56/info10582.htm),请师生阅读了解,便于工作。
目前,南京农业大学科学研究院已与南京天华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和南京苏高专利商标事务所两家单位签订专利代理委托合同,帮助代理学校科研人员开展知识产权事务的相应服务,学校老师如需委托其他专利(知识产权)代理机构进行专利代理,请与有国家专利代理资格的代理机构签订委托合同,并经科研院备案后进行委托代理,避免所发生的费用学校不予报销。特此再次提醒。
科学研究院
2013-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