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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本年度教育部科技成果报奖前成果登记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日期:2004-05-10 浏览次数:

相关学院、重点实验室:

为了做好本年度教育部科技成果报奖工作,更好地贯彻科学技术部《关于印发(科技成果登记办法)的通知》(国 科发计字[2000542号)的精神,凡拟申报教育部科技奖励的科研项目必须到教育部进行登记,现将报奖前教育部成果登记工作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按科技成果类别,登记时应报送的技术文件、资料分别为:


  (一)登记应用技术成果应报送以下材料
  l、相关的评价证明(鉴定证书或者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报告、行业准入证明、新产品证书等)和研制报告;或者知识产权证明(专利证书、植物品种权证书、软件登记证书等)和用户证明。
  2.科技成果登记数据软盘和《科技成果登记表》,相关技术文件和资料各一式二份。
  (二)登记基础理论成果应报道以下材料:
  1、学术论文、学术专著。
  2、本单位学术部门的评价意见。
  3、论文发后被引用的证明。
  4、科技成果登记数据软盘和《科技成果登记表》,相关技术文件和资料各一式二份。
  (三)登记软科学研究成果应报送以下材料:
  l、相关的评价证明(软科学成果评审证书或验收报告等)。
  2.研究报告。
  3、科技成果登记数据软盘和《科技成果登记表》,相关技术文件和资料各一式二份。


   
应用类项目在成果登记前,必须完成成果鉴定。请相关老师抓紧时间准备,按要求将材料于620日前报送科技处成果科。

 

登记费用:按所登记成果的完成人数收取费用,30/

 

《科技成果登记表》请到科技处网站下载

 

 

联系人:赵      钱宝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