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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第三届江苏农业科技奖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0-04-28 浏览次数:

各学院、各位老师:

江苏农业科技奖是江苏省农学会设立的面向全省农业行业的综合性科学技术奖。为进一步调动广大农业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农业科技创新,提升产业技术水平,奖励为江苏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根据《江苏农业科技奖奖励办法(试行)》规定,决定启动第三届江苏农业科技奖申报和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申报与推荐成果应对我省全面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和乡村振兴等发挥重要作用,经济社会生态效益显著,同时符合《江苏农业科技奖奖励办法(试行)》的规定和要求:

1.创新奖:主要奖励在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工作中,取得重大进展和突破,解决行业重大关键问题,为推动行业科技进步做出重要贡献的科研成果;要求成果整体技术推广应用至少满2年,成果完成时间截止2018年1月1日之前。

2.丰收奖:主要奖励在推广过程中,推广应用范围广、规模大、普及率高,促进绿色发展成效显著,推进产业发展和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效果显著,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科技成果或农技推广项目;要求成果整体技术推广应用至少满2年,成果完成时间截止2018年1月1日之前。

3.科普奖:主要奖励在选题内容或者表现形式、创作手法上有重要创新、拥有持续影响力和宣传力、受众面广、有效提升公民科学素养并且正式出版发行的农业科普产品(图书或电子出版物等);要求作品出版发行至少满2年,2018年1月1日前出版发行的作品。

4.人才奖:主要奖励在农业科研领域、工程技术方面、科技成果转化中取得高水平、创新性、突破性成就的专业科技人才;长期在基层服务,具有较高专业技术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积极带动农民增收的乡土人才;促进农业产业化、农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供应流通,并取得明显成效,为社会农业人才提供就业平台的农业企业家;在农业新技术、新产品、新品种的研发、推广、应用方面有一技之长,创造一定经济效益和社会价值的能工巧匠。

二、推荐与申报要求

江苏农业科技奖接受自主申报。自主申报成果须在近三年通过地市级以上农学会成果评价。申报或推荐成果须不存在成果权属、完成单位和完成人等方面的争议;不存在重复申报同类奖励的行为;未获得国家级、省部级科技奖励;非涉密成果;成果主要完成人限额15个。申报或推荐成果应当是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研究开发、应用推广的成果,前三完成人之一与第一完成单位须为江苏省内的单位和个人。

三、材料填报

1.申报材料是江苏农业科技奖评审的主要依据,申报材料需按本通知要求,根据成果类型,突出成果的创新内容。申报材料应当完整、真实、可靠,文字描述准确、客观。

2.申报材料由申报书和相关证明材料组成,其中证明材料包括反映该成果的有效知识产权证书、应用证明、论文等,以前获奖使用过的材料不得再次使用;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审批的相关行业,则需提供许可或资质证书(审批时间应在2018年1月1日前)。

3.网址:登录江苏省农学会官方网站(http://www.jaass.org.cn),点击右下角“江苏农业科技奖”栏目进入奖励申报与评审工作平台,进行注册与登录,下载拟申报奖项相关材料进行填写; 填写完毕后,请自行上传至申报平台;由奖励办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获得网评资格。

4.纸质版申报书及附件材料装订成册(须含目录并编页码),一式6份(原件材料至少1份)报送科学研究院成果科(行政楼B313),电子文件发送到kjccgk@njau.edu.cn。

四、其他事项

1.江苏农业科技奖进行两轮评审,分别是网络初评与综合评审,评审时间另行通知。两轮评审结果均于评审结束后一周内在江苏省农学会官网进行通知与公示。

2.必须使用系统下载的申报书模板,否则系统将拒绝接受上传的DOCX文件;申报书请用 Windows 版 Word2010或以上版本编辑,推荐使用 Word2010,请勿使用WPS。

3.“江苏农业科技奖申报平台”将于2020年5月11日9时开通,6月12日17时关闭。请有意申报的老师或课题组5月9日前与科学研究院成果科联系。

联系人:张洛 84396439

              陈俐 84396734


科学研究院 

2020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