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研究院是自然科学类科技政策制定、科技项目组织与管理、科研平台建设与管理、科技成果管理与转化等的职能部门,内设科研计划处、重大项目处、成果与知识产权处、实验室与平台处和产学研合作处。
一、 科研计划处(处长:陈 俐)
1. 院内事务综合协调与管理、上下公文传递、会议组织;
2. 学报自科版、园艺研究编辑出版;
3. 科研数据收集整理、网站管理;
4. 科协、学会等科学团体、学术交流与科研督导等协调与联络;
5. 学风建设。
二、 重大项目处(处长:陶书田)
1. 各类项目的申报、组织实施、结题、结题跟踪;
2. 科研经费管理与审核;
3. 负责转基因重大专项的组织申报与项目管理,配合实验室平台处开展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
4. 协助成果与知识产权处的报奖。
三、 成果与知识产权处(处长:姜 海)
1. 国家、省部级科技奖励管理
2. 成果鉴定、论文统计、科研后补助审核;
3. 知识产权(专利、品种权、软件权等)的申报、转让与维权等管理。
四、 实验室与平台处(处长:周国栋)
1. 各级科研平台及科研基地的申报、考核、验收、日常管理;
2. 科研仪器设备购置的审批、论证及大型仪器设备共享与管理;
3. 国家、省、校协同创新中心的申报与管理等。
五、 产学研合作处(处长:马海田)
1. 国家、省市重大产学研合作项目申报与管理,科技成果转化;
2. 各级技术转移中心申报/省市级技术转移中心与国际技术转移中心的运行管理;
3. 创新创业、大学科技园建设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