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专家:
4月29日,科技部发布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农业生物重要性状形成与环境适应性基础研究”等重点专项2022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通知包括“重要性状形成与环境适应性基础研究”、 “ 农业生物种质资源挖掘与创新利用”、“北方干旱半干旱与南方红黄壤等中低产田能力提升科技创新”、“黑土地保护与利用科技创新” “农业面源、重金属污染防控和绿色投入品研发” 、“畜禽新品种培育与现代牧场科技创新”、“重大病虫害防控综合技术研发与示范”、“动物疫病综合防控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林业种质资源培育与质量提升”、“主要作物丰产增效科技创新工程”、“海洋农业与淡水渔业科技创新”、“工厂化农业关键技术与智能农机装备”、“食品制造与农产品物流科技支撑”、“食品营养与安全关键技术研发”和“乡村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与集成应用”15个专项(具体指南见附件)。现将申报要点、学校组织申报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请人资格:项目(课题)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1962年1月1日以后出生,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揭榜挂帅”项目指南对项目(课题)负责人无年龄、学历和职称要求,项目牵头申报和参与单位无注册时间要求。青年科学家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男性应为 38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应为 40 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原则上团队其他参与人员年龄要求同上。项目(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课题)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
受聘于内地单位的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 可作为重点专项的项目负责人,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 提供全职聘用的有效材料,非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双方单位同时提 供聘用的有效材料,并作为项目预申报材料一并报。
2、限项申报原则:项目(课题)负责人限申报 1个项目(课题);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 2030—重大项目的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项目(课题),课题负责人可参与申报项目(课题)。项目(课题)负责人、项目骨干的申报项目(课题)和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 2030—重大项目在研项目(课题)总数不得超过2个。项目任务书执行期(包括延期后的执行期)到2022年12月31日之前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不在限项范围内。)
具体人员限项申报要求请参见申报原文的“形式审查条件要求”
3、关于技术就绪度(TRL)管理。针对技术体系清晰、定量考核指标明确的相关任务方向,“十四五”重点研发计划探索实行技术就绪度管理。申报指南中将明确技术就绪度要求,并在后续的评审立项、考核评估中纳入技术就绪度指标,科学设定里程碑考核节点,严格把控项目实施进展和风险,确保成果高质量产出。
二、学校组织申报安排:
在项目指南征集期,学校已到各学院座谈了解各单位牵头及参与申报的意向。请计划牵头申报该批次项目的老师尽早稳定主干申报团队,保持与科研院项目管理办公室沟通,方便申报信息统一推送与交互,5月20网络申报权限开发后,科研院会统一创建申报权限,并辅助牵头申报老师完成预申报材料的填报。请申请人提前做好合作协议的签订准备工作,以免影响整体项目申报进度。参与外单位申报的专家请认真拟定合作申报协议、诚信承诺等材料,统一通过学校OA系统“科研服务平台”,规范提交参与申报用章申请材料,科研院审核通过后可直接到校办用章。
请学院协调事项:1)鼓励符合年龄要求的青年教师申报相关指南的青年科学家项目,请学院做好青年科学家团队的协调整合工作,避免内耗,提升青年科学家项目竞争力。2)对于我校牵头申报的指南方向,请学院协调老师优先支持本校牵头申报,再考虑参与外单位申报。3)对于我校不能牵头项目,鼓励教师组成团队,加入优势团队牵头课题,同一人员不可对同一指南参与不同单位申报。
网上填报预申报书的受理时间:2022年5月20日8:00至6月20日16:00,我校统一通过江苏省科技厅推荐申报,网络填报截止日期以省科技厅时间安排为准(一般要求提前10个工作日完成网络填报)。申报项目通过首轮评审后,科技部会通知申报人按要求填报正式申报书,并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提交,具体时间和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校内咨询电话:84395725 石学彬 桑大志 陶书田
附件指南:2022年度涉农15个专项2022重点研发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