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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农业科技产学研合作项目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4-11-19 浏览次数:

各相关学院、专家:

按照南京市农业农村局《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农业科技产学研合作项目的通知》(详见附件1)要求,现将2025年南京市农业特色产业全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产业化攻关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聚焦南京市优质稻米、绿色蔬菜、精品蟹虾等全产业链发展和主体需求,支持高校院所(市级农技推广机构,下同)、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等具有一定规模和较强科技创新研发能力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合作对接,开展关键核心技术产业化攻关。项目实施期2年,市级补助标准不超过100万元/个,采取前补助方式分年度拨付。

1. 申报及立项:项目申报经费应根据实施目标和内容确定,非定额申报。项目经费预算编制等应当真实、合理。经学校主管部门审核后,向市农业农村部门推荐报送,由市农业农村部门组织立项,申报书、项目绩效目标表见附件2

有以下情形的,原则上不得申报:承担尚未验收的市级农业科技项目的专家团队、承担尚未验收的市级农业科技项目的核心基地(含同一法定代表人主体);与中央、省、市、区其他农业项目重复的实施内容;近三年内存在农业科技项目无故放弃或逾期未验收(含验收不合格)或因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生产安全问题等被市级以上通报处理等主体。

2. 申报实施主体条件:首席专家在相关领域和专业具有一定的学术地位或技术优势(副高以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报项目的首席专家条件可适当放宽);首席专家为申请单位的正式在职人员(不含在站博士后,原则上未担任高校院所行政领导职务),距离退休月数不少于项目实施月数并确保在职期间能够完成项目;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项目实施期内首席专家原则上不得变更;具有能够支撑产业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应用的核心团队或紧密型合作关系的团队,杜绝人为拼凑式”“拉郎配申报。

3、其他事项

须报完整的申报书、绩效目标表一式1份(申报书初稿 首页申报单位处和“合作单位”可暂不盖章)于1126前交至科研院重大专项办(滨江校区行政楼A308),并发送相应电子稿及汇总表(附件4)至指定邮箱:kjcxmk@njau.edu.cn。逾期不予受理。因各高校院所项目申报数量原则上不超过3个(其中南农大、省农科院申报数量可适当放宽)。根据申报情况,科研院组织专家遴选评审。

联系人:李爱玫 84395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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