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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江苏省教育厅2026年度江苏高校优秀科技创新团队建设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6-05-09 浏览次数:

各学院: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6年江苏高校优秀科技创新团队建设工作的通知(苏教办科函〔2026〕3号)的相关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

按照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的战略导向,着重支持在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生物技术和新医药、新材料、新能源、数字科技、绿色低碳、未来产业等领域业绩显著的科技创新团队。  

二、申报条件

1.创新团队依托国家级、省部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等创新研发基地,开展对经济高质量发展、科技与社会进步等具有重大意义的基础性、前瞻性研究,对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具有较大引领带动作用、能产生良好的经济与社会效益的自主创新和技术应用创新研究。所开展的研究有明确的自主知识产权目标和标志性创新成果计划,有明确的技术实现路线和切实可行的研究方案,成果转化前景较好。

2.团队带头人应为我省高校科研教学一线全职人员,品德高尚,治学严谨,学术视野宽广、造诣深厚、思想前瞻,能有效把握研究方向,凝聚团队开展科研攻关,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优先支持优秀青年人才牵头组建团队。校级领导不得作为团队带头人申报。

3.团队成员一般8人以上,具有长期良好的合作基础、相对集中的研究方向及合理的学科专业、年龄、职称结构,具有良好的合作机制、环境条件和工作氛围。每位成员均有明确的任务分工,保障足够的时间与精力投入。

4.团队实行省立校助的支持方式,由所在学校落实团队研究发展所需的资助经费。省属高校能够从年度生均财政拨款经费中落实不少于30万元的研究经费,其他高校能够多渠道落实不少于30万元的研究经费,团队能够自筹一定的研究经费。申报时,高校须出具加盖学校公章的创新团队研究经费落实承诺。新立项的省高校优秀科技创新团队第一研究周期为三年。

5.鼓励跨学科、跨高校组建创新团队,鼓励高校与国内外科研机构、企业合作组建创新团队。倡导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合作共赢、风险共担的合作攻关和集成创新。

三、申报范围与名额

我校限申报2个团队,每个学院限推荐1项,学院推荐团队须填写《2026年江苏省高等学校优秀科技创新团队申请书》(附件1),于2026年5月22日前由学院签字盖章统一将申请书一份交到科学研究院滨江校区行政楼A308,电子版发送至 kjcxmk@njau.edu. 科研院将根据学院推荐情况,组织遴选。已入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教育部和省有关部门创新团队计划的不再推荐。不符合申报条件、研究经费无法落实的不再列入申报范围。

联系人:李爱玫

电话:025-84395725

 

科学研究院

    2026年5月8日

 

附件1: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6年江苏高校优秀科技创新团队建设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