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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山东省人民政府海洋科学研究中心联合资助项目”2015年度项目指南

信息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日期:2015-10-19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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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洋科学中心项目”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组成部分,根据国际海洋科学的发展趋势及国家的战略需求,结合我国海洋科学长期积累的基础和优势,发布2015年申请指南。本项目立足山东,面向全国,公平竞争,强调学科交叉和强强联合。海洋科学中心项目由在山东省具有海洋科学研究优势的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提出申请,鼓励山东省外的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与山东省境内的涉海高等院校或科研机构联合申请。

  一、2015年度拟资助领域和研究方向

  (一)海洋生物学与生物技术。

  面向国家战略需求和国际海洋学科的前沿,瞄准我国海洋生物资源可持续利用的重大科技问题,采用宏观和微观相结合的生物技术手段,对海洋的生命系统和生命过程进行多层次多角度深入研究,探究海洋生物起源进化、繁殖发育、生长代谢、生理生化、免疫防御和遗传变异规律,引领我国海洋生物学和海洋生物技术的发展,为我国海洋生物资源的高效利用提供科学依据和技术支撑。主要研究方向为:1. 生物系统学与生物多样性;2. 繁殖、发育及其进化;3. 生理生化过程与调控;4. 遗传学与遗传工程;5. 免疫学基础及应用。

  (二)海洋渔业科学。

  瞄准国际科技前沿,开展海洋生物资源可持续利用及其相关的应用基础研究。从国家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战略需求出发,为保障我国海洋生态安全、食物安全和食品安全作出应有的贡献。主要研究方向为:1. 海洋渔业资源评估与生态系统水平管理;2. 海水养殖种质资源与重要性状遗传改良;3. 海水养殖生物疾病控制;4. 海水健康养殖技术与设施。

  (三)海洋资源地质与探测。

  重点开展海洋矿产资源成矿条件、成藏机理、资源分布和富集规律等基础研究,开拓我国海洋矿产资源新区和新领域,开发先进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矿产资源评价及探测技术,为国家矿产资源和能源后备基地建设提供科技支撑。主要研究方向为:1. 海洋油气资源成藏机理及分布规律;2. 海洋天然气水合物成藏机理及分布规律;3. 深海固体矿产资源成矿作用与分布规律;4. 海洋矿产资源探测技术与资源评价。

  (四)海洋地质过程与环境。

  面向国家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对海洋的重大需求,瞄准海洋地质科学的重大学科前沿,以地球系统科学思想为指导,以过程研究为导向,进行海洋地质环境和过程研究,推动海洋地质科学和海底探测技术的发展,为完成国家对海洋的需求提供支撑和保障。主要研究方向为:1. 海岸带与陆海相互作用过程;2. 海洋沉积与古环境演化;3. 海洋地球物理场与岩石圈动力学;4. 海底探测技术与应用研究。

  (五)海洋生物地球化学与生态环境。

  瞄准海洋生物地球化学过程与海洋物质循环研究的国际前沿,面向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及海洋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国家需求,以海洋生物地球化学过程机制为研究核心,发挥已有研究优势,开展海洋生态环境演变及其对全球变化的影响和响应机制的研究。主要研究方向为:1. 海洋有机生物地球化学;2. 元素及其同位素的生物地球化学;3. 海洋生源活性气体的生物地球化学;4. 近海(包括河口)生物地球化学过程;5. 海洋沉积及沉积物-水界面的生物地球化学过程。

  二、2015年度资助计划

  2015年度针对上述研究领域,拟资助1个“海洋科学中心项目”。“海洋科学中心项目”资助直接费用3000-3500万元;资助期限为5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16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5年资助期结束后,进行考核评估,决定是否延续资助。申请人只填写“直接费用”预算,“间接费用”及总经费由系统自动生成。

  三、申报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申报要求。

  1.海洋科学中心项目按研究方向设置研究单元,要求申请项目的人员结构和规模合理,具备整合的高水平科研队伍,包括若干优秀的学术带头人、高素质研究骨干、高水平技术人员和精干的管理人员,在国内本领域中处于优势地位。

  2.海洋科学中心项目负责人应当是本领域高水平的学术带头人,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本项目的工作,并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起主导作用;主要研究方向不得多于5个;主要研究方向的负责人为本领域有影响的学术带头人,学术思想活跃,研究成果显著;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其中1个主要研究方向的负责人。

  3.海洋科学中心项目的依托单位应当具有完善的科研实验条件,仪器设备基本满足科研需要,并对外开放使用。

  4.海洋科学中心项目的发展方向是依托单位的重点发展方向之一。依托单位须提供相应的条件保障,优先支持中心项目的发展。

  (二)限项规定。

  1.申请或参与申请海洋科学中心项目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不纳入自然科学基金委合计限为3项申请规定范围之内。

  2. 申请人(不含参与者)同年只能申请1项海洋科学中心项目。

  (三)申请注意事项。

  1. 申请书报送日期为2015年11月16-18日16时

  2. 本联合基金申请书采用在线方式撰写,对申请人具体要求如下:

  (1)申请人在填报申请书前,应当认真阅读本项目指南和《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的申请须知,不符合项目指南和相关要求的项目申请不予受理。

  (2)申请人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ISIS系统,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依托单位基金管理联系人申请开户),按照撰写提纲要求撰写申请书。

  (3)申请书中的资助类别选择“联合基金项目”,亚类说明选择“中心项目”,附注说明选择“NSFC-山东海洋科学中心项目”,“申请代码1”选择D06,“申请代码2”根据项目研究领域自主选择相应的申请代码。以上选择不准确或者未选择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

  (4)申请书的报告正文应当按照“海洋科学中心项目”申请书正文提纲(附后)的要求撰写。如果申请人已经承担与本联合基金相关的国家其他科技计划项目,应当在报告正文的“研究基础”部分论述申请项目与其他相关项目的区别与联系。

  (5) 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

  (6)申请人应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

  (7)本联合基金资助项目在执行期间形成的有关论文、专著、研究报告、软件、专利及鉴定、获奖、成果报道等,应注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山东省人民政府海洋科学研究中心联合资助项目(项目批准号)”。

  3. 依托单位应对本单位申请人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将申请材料报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具体要求如下:

  (1)应在规定的项目申请截止日期(2015年11月18日16时)前提交本单位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并统一报送经单位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一式一份)及要求报送的纸质附件材料。

  (2)提交电子申请书时,应通过ISIS系统逐项确认。

  (3)报送纸质申请材料时,还应包括本单位公函和申请项目清单,材料不完整不予接收。

  (4)可将纸质申请书直接送达或者邮寄至项目材料接收工作组。采用邮寄方式的,请在项目申请截止日期前(以发信邮戳日期为准)以快递方式邮寄,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联合基金项目申请材料”。请勿使用邮政包裹,以免延误申请。

  4.申报工作结束后,自然科学基金委将会同山东省有关部门,组织专家评审,重点审查海洋科学中心项目的研究方向与内容、研究工作的基础和水平、人才队伍状况、科研实验条件、运行管理机制、依托单位和主管部门的支持等。评审按同行专家通讯评议、专家评审组评审、现场考察等程序进行。

  5.申请书由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项目材料接收工作组负责接收,地球科学部负责后续相关工作。

  (1)项目材料接收工作组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83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项目材料接收工作组(行政楼101房间)邮编:100085 联系电话:010-62328591

  (2)联合基金双方联系方式。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地球科学部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83号

  邮 编:100085

  联系人:刘 羽

  电 话:010-62327539

  电子邮件:liuyu@nsfc.gov.cn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地 址: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607号

邮 编:250101

联系人:陈成刚

电 话:0531-66777032

电子邮件:chen250101@163.com

科研院联系人:赵珩 电话:84399807

附件:“海洋科学中心项目”申请书正文提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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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