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16]277号)和学校统一部署,现开始征集2017年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自主创新重点项目(自然科学)。为做好征集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要求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自主创新重点项目主要用于人才队伍的培育,稳定支持中央高校青年教师瞄准科技发展前沿,开展具有重大科学意义、学术思想新颖的创新性研究,优先支持具有原始创新、能产生学科新生长点、跨学科交叉融合的自主选题研究项目。
二、申报条件与要求
1、申请人学风正派,具备独立进行科学研究的能力和精力,研究思路清晰、目标明确,具有较好的研究工作基础,并围绕该研究领域或方向申请开展持续性工作;
2、作为项目负责人年龄不得超过42周岁(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不得有在研的基本业务费自主创新重点项目,2017年应报未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人员,不得申报承担本重点项目;
3、近两年内有应结未结、暂缓暂停、强制中止和撤销项目等不良信用记录的科研人员不能参与本次项目征集;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一种类型基本业务费项目;
4、项目应有明确、详细的考核指标和年度计划,立项后将实行考核制管理,每年考核一次,项目须通过验收方能结题。根据考核及评估情况,项目可围绕同一主题申请获得持续性稳定支持;
5、请各学院认真组织,按照申报条件与要求,严把质量关,不得搞平均分配,每个项目年均经费8万元以上。申报研究内容应属于该申请人持久性研究领域,具有一定工作基础,严格禁止与已立项的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国家或地方的科技计划项目重复,一经查实如存在上述问题,将取消相关人员/学院今后申报限项项目的资格。
三、其他事项
1、根据教育部测算标准并结合我校实际,各学院立项经费额度指标分配如下,请各学院按要求科学合理安排立项项目数及各项目资助额度:
2、项目过程由科研院在各学院配合下统一管理,对研究进展、经费使用等加强过程考核,汇报交流并提交完善的年度进展报告;
3、负责人必须为项目成果的通讯作者或第一作者,且须注明“南京农业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基金资助”及项目编号,资助排序须为前两位;
4、为促进学科交流与发展,鼓励学院之间合作与学科交叉,受资助项目主持人应在项目执行期内做一次关于研究进展的交流报告,并协助学生的培养工作;
5、请各学院于2017年4月1日前,将拟资助项目申请书用A4纸正反打印,一式两份交至科研院(行政楼B309),并将电子版压缩包(包含附件1、附件2)统一发送至:kjcxmk@njau.edu.cn,电话: 84395725 ,经审核并在网上公示后,资助无异议项目。
科学研究院
2017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