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首届江苏专利奖的申报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2-09-23 浏览次数:

各学院及相关老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快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的决策部署,增强全民创新意识,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高水平保护和高效益运用。首届江苏专利奖推荐工作即日启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首届江苏专利奖设江苏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和发明人奖。

江苏专利金奖不超过 10 项,江苏专利银奖不超过 20 项,江苏专利优秀奖不超过 50 项。江苏专利发明人奖不超过 10 项。

二、参评条件

(一)江苏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

申报参评江苏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的专利项目,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在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含 12 月 31 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含已解密国防专利,不含保密专利),且该专利权有效、稳定;

2.专利权人为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者为本省常住居民,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3.全体专利权人同意申报;

4.专利创新性强、技术水平高或者设计独特,实施后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者生态效益;

5.专利及其产品符合国家和省产业以及环保政策;

6.专利有相对完善的保护措施。

(二)江苏专利发明人奖

申报参评江苏专利发明人奖的个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连续居住在本省一年以上的居民,且近 3 年主要发明创造活动所申请专利的申请人地址在本省行政区域内;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3.作为主要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专利证书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栏中署名前三位)的专利质量高、布局合理。截至 2021年 12 月 31 日,作为主要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有效专利数量不少于 20 件,其中有效发明专利不少于 5 件或者有效国(境)外专利不少于 2 件;

4.专利实施后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者生态效益,对促进相关领域技术进步具有实质性贡献。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利项目或者个人,不得参评本届江苏专利奖:

1.专利项目已获得中国专利奖或者江苏省专利项目奖的;

2.专利项目存在专利权属纠纷、专利权无效纠纷、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纠纷的;

3.个人已获得江苏省专利发明人奖,包含以往获得过江苏省十大杰出专利发明人奖、十大优秀专利发明人奖的;

4.个人职务在副厅局级或者相当于副厅局级以上的干部,不包含事业单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并在教学、科研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

三、推荐名额

1.相同专利权人参评专利项目奖的不超过 2 项。

2.同一高校参评专利发明人奖的不超过 2 名。

四、推荐途径

高校统一从教育厅推荐,9月29日前将完整材料报送教育厅管理部门。


因该奖为限项申报且时间较紧,请有意申报的老师9月24日(周六)前与科研院知识产权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王正阳  张 洛

联系电话:84396439

邮 箱:zscqb@njau.edu.cn



科学研究院

2022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