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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2023年度农业“火花技术”征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3-07-13 浏览次数:

各学院、老师:

现将农业农村部科技教育司的《关于开展2023年度农业“火花技术”征集工作的通知》转发各位老师,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加快建设农业强国、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战略要求,根据《农业火花技术发现、评估与培育实施办法(暂行)》有关规定,征集处于萌芽状态或成长阶段、尚未大面积推广,但未来有可能对农业生产和产业发展产生积极影响的农业科技成果(以下简称农业火花技术),符合条件的入农业火花技术培育成果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涵盖农学、土肥、园艺、植保、畜牧、兽医、水产、农业机械装备与工程、农产品质量与加工、资源环境等农业农村学科领域,以及基因编辑、合成生物学、微生物组学、智慧农业、农用新材料等高新领域。

二、征集条件

农业火花技术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对解决农业生产技术难题或产业发展卡脖子问题,尤其对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等能发挥重要推动作用;

(二)在理论、技术或方法上有一定程度创新和突破,具有较高科学价值、较大应用潜力与发展前景;

(三)经济实用、便捷轻简;

(四)具备潜在的经济、社会、生态效益。

以下成果不列入征集范围:

(一)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违规使用相关技术、违背科技伦理或不遵守科学道德规范,对社会公共利益或者环境和资源可能造成危害的;

(二)涉及国家秘密的;

(三)获得过或正被中央财政、地方财政或国际合作等经费支持的;

(四)已通过审定或登记的品种、肥料、农兽药、添加剂等;

(五)知识产权权属不清晰, 存在知识产权纠纷的。

三、征集对象

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教学科研推广单位和自然人等。已入选2022年度农业火花技术成果库的,可根据技术最新进展,按程序自愿重新推荐。

四、推荐渠道

(一)自主推荐。成果所有权者可自主推荐。

(二)单位推荐。农业农村部部属事业单位、省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农业农村部重点实验室、农业领域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农业科学观测站(点)、具有法人资格的涉农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全国和省级涉农学会、协会、研究会等择优推荐。

(三)专家推荐。涉农领域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专家择优推荐。

五、其他事项

(一)征集时间。农业火花技术征集工作持续开展、分批进行,欢迎有关单位和人员踊跃推荐。本批次征集截止时间为2023815(以纸质版寄出时间为准)

(二)推荐材料要求。不同推荐渠道填写提交相应的推荐表(1.自主推荐表2.单位推荐表3.专家推荐表),并附成果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材料以及能反映成果核心的图片或视频资料。其中,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成果专利、转件著作权、植物新品种保护权等,将其原件扫描件整合成1pdf文件,大小不超过15 M;反映成果核心的图片3—5张,清晰自然,大小2M以上,JPEG格式;视频时长3—5分钟,画质清晰,播放流畅,大小不超过50 MMP4格式。

(三)材料提交方式。推荐材料按照以下三个步骤提交。

第一步,通过农业火花技术填报系统(网址:http://huohua.agsoso.com/report)或手机扫描二维码进行在线注册登录。


第二步,通过系统填报成果主要内容,上传知识产权证明材料扫描件以及图片或视频等,系统提供暂存功能,确定填报信息无误后,点击上报按钮完成最终提交,提交后不能修改。

第三步,在系统中提交成功后,系统将会自动生成相应推荐表,请下载打印并按要求签字盖章后,连同附件(除视频材料外)纸质版一份寄送至中国农学会科技评价处。成果所有权为个人的,需同时提供公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切勿在系统中上传)


六、单位推荐程序

有意通过学校单位推荐的请在810之前在系统中提交成功,系统将会自动生成相应推荐表(单位推荐表),810日之前纸质版二份送科研院行政楼B309,学校统一盖章报送。

联系人:李爱玫 84395725 kjcxmk@njau.edu.cn


http://www.moa.gov.cn/govpublic/KJJYS/202307/t20230711_6431935.htm



                                                               科研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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