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征集国家标准物质技术审评专家库专家的通知》的通知
各学院、各专家:
市场监管总局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国家标准物质管理,提升新兴领域标准物质技术审评能力,市场监管总局面向各部门、各行业、各地区征集标准物质技术审评专家,充实标准物质技术审评专家库,保障技术审评工作的公正性、专业性和科学性。现征集国家标准物质技术审评专家库专家。
一、申请条件
1. 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社会责任感,无学术不端记录,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者刑事处罚,未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 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技术水平。
3. 在标准物质研制、应用、管理体系与规范研究等相关领域工作5年(含)以上,熟悉标准物质相关研制技术、测量技术、质量管理与质量控制要求、数理统计与不确定度评估方法,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较丰富的实践经验,并获业内普遍认可。
4. 熟悉计量与标准物质相关法律、法规,掌握相关计量技术规范和技术审评要求,具有较好的交流沟通能力和文字水平。
5. 能够按要求参加技术审评活动,履行审评专家职责和义务。
6. 年龄不超过60周岁(1963年10月1日以后出生,两院院士及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除外),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审评工作。
二、专业领域
专业领域 |
具体说明 |
生物测量 |
蛋白、细胞、核酸、微生物相关 |
有机测量 |
检验医学相关 |
无机测量 |
检验医学相关 |
同位素测量 |
稳定同位素、放射性同位素相关 |
物理测量 |
光学、力学、电学、几何量等物理参数相关 |
工程测量 |
石油化工等产品与生产过程质量控制相关 |
材料测量 |
材料性能相关 |
其他 |
其他 |
三、推荐要求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填写《标准物质技术审评专家库专家申请表》和《汇总表》(见附件1、2),申请书电子版(需含有个人免冠照片)和汇总表请交学院科研秘书统一报送邮箱zdxm@njau.edu.cn,纸质原件一式3份交项目办公室B309。
截止时间为:10月23日上午12:00前。
特别提醒:此次专家征集工作由学校向教育部相关部门推荐,由教育部汇总后统一向市场监管总局推荐。
科学研究院
2023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