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5-02-20 浏览次数:
根据前期通知,经个人申请,科研院审核,专家评审,现对立项结果予以公示(排名不分先后)。具体名单见附件。
现予以公示3天。如有异议,请于2025年2月22日前将反映材料以书面形式交科研院基础研究办公室(滨江校区行政楼A310),并写明联系人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附件:南京农业大学2025年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部分)拟立项清单
科学研究院
2025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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