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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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江苏省地方标准项目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5-04-02 浏览次数:

各学院、各位老师:

根据《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2025年度江苏省地方标准立项指南的通知》(苏市监标〔2025〕42号)要求,现启动2025年度江苏省地方标准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立项重点

(一)重点产业

围绕服务“1650”产业体系、“51010”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体系以及“10+X”未来产业、“两新”(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相关领域制定标准。

(二)农业农村

围绕发展优质稻麦、绿色果蔬、特色水产、规模畜禽等优势特色产业,以及服务高标准农田建设、智慧农业、乡村治理等相关领域制定标准。

(三)现代服务业

以生产性服务业中的高科技服务业、生活性服务业中的新业态新模式为重点制定相关标准。

(四)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

以公共安全、基本公共服务、数字政府、数字社会等领域为重点制定相关标准。

(五)绿色低碳

以“双碳”、节能减排、环境监测、循环经济等领域为重点制定相关标准。

二、申报主体

政府部门、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等单位可以申报,鼓励相关单位联合申报。起草人应具备一定的标准化工作经验。多个单位联合申报的,牵头申报单位应负责确保各联合申报主体及起草人员自愿申报,申报信息真实完整准确。

三、技术要求

申报标准相关技术指标应当在省内领先,经济上合理可行,能够在全省复制、推广,已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原则上不再立项地方标准。禁止通过制定产品质量及其检验方法地方标准等方式,实施妨碍商品、服务自由流通等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行为。

四、申报材料

1、《江苏省地方标准立项申报书》(附件1),WORD版加盖公章的PDF扫描版(科研服务平台-用章申请-知识产权用章-标准用章)

2、标准草案(参照GB/T 1.1-2020编写)PDF版

注意事项:起草单位及起草人应为实际参与该标准起草的单位及个人,立项后原则上不予调整。


请有意申报的老师于20254月29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zscqb@njau.edu.cn。

联系人:王正阳  84396439



科学研究院

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