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位老师:
为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强化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的工作要求,提升重点备案主体专利申请质量,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以下简称“南京中心”)向重点备案主体提出专利预审自评估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时间
自2025年7月28日起,学校在南京中心提交的专利预审案件,需在其他文件中上传自评估报告。
二、评估系统及账号
专利预审自评估由科研院成果与知识产权办专人在南京中心官方平台操作、管理及使用账号,账号仅用于拟提交南京中心的专利预审案件评估,不转借第三方(包括代理机构)或评估非预审专利。
三、工作要求
为贯彻落实南京中心关于专利预审自评估工作要求,请我校拟从南京中心渠道提交预审专利的师生参照以下流程办理:
1.在【科研服务平台】-【知产申请】-【专利申请】模块完成专利申请前登记;
2.将拟进行自评估的专利材料(名称、摘要、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发送至zscqb@njau.edu.cn,学校账号管理员完成评估后将评估报告反馈给发明人。
①对评估等级为A级或B级的专利,予以办理专利预审承诺书盖章审核(从科研服务平台-知识产权用章申请)和预审系统代理公司授权业务;
②对评估等级为C级或D级的专利,不予办理专利预审相关业务,且不再受理同一专利的二次评估和预审请求。
注:摘要、说明书提供全文;权利要求书可提供专利的权利要求项,或者技术文档的关键特征,一句是一个特征,即每个特征用句号结尾。
3.若专利第一发明人为在读学生,请提交关于该学生“对发明创造的实质特点作出创造性贡献”和预审加快理由的情况说明,由学生所在学院盖章,将扫描件发送至zscqb@njau.edu.cn。同时在预审系统其他文件中上传该情况说明。
联系人:王正阳 毛 竹 84396439
科学研究院
2025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