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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2-2024年度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的通知

信息来源: 科学研究院 发布日期:2025-08-07 浏览次数:

各有关学院、老师: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2024年度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申报工作的通知》和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组织申报 2022-2024 年度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的通知》,现将2022-2024年度丰收奖申报推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程序

丰收奖各奖项按照指标差额评审、择优推荐上报的原则进行。

(一)组织申报。学校按照分配指标及校内意向报送情况组织遴选和申报。通过遴选的项目需要将申报全套资料一式4份、申报书5份(单独装订)于81512:00前报送科学研究院成果与知识产权办公室。

(二)差额评审。省农业农村厅形式审查合格后,将邀请有关专家组成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江苏省评审小组,对推荐的奖项实行差额评审,确定推荐上报奖项建议名单并公示。

(三)网上申报。公示无异议的项目需在“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申报与服务平台”(网址:http://njtg.nercita.org.cn)进行网上填报工作。网上填报内容通过省农业农村厅审核后,下载打印系统生成的正式申报书,经第一完成单位盖章后于828日前提交省农业农村厅盖章,再将盖章后的申报书扫描件上传至系统。

(四)推荐上报。91日前,省农业农村厅正式行文上报推荐名单。

二、申报指标

(一)成果奖。每市限报2项,省有关单位限报1项。主要完成人中县级及以下人员占比不得低于70%(企业根据注册地确定所属层级,家庭农场、合作社等属于“乡镇属”)。

(二)贡献奖。综合考虑长期在农业生产一线从事技术推广并作出突出贡献的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人员、科研教学等单位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科技人员,以及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等组织的技术人员,其中县级及以下人员占70%以上。每市不超过3项(其中县级及以下人员不少于2)、省有关单位限报1项,行业范围包括种植业、畜牧兽医、渔业、农机化、能源生态等行业人员。曾获贡献奖的人员不得重复申报。

行政机关、公务员不得申报丰收奖。一个人同一年度不得同时作为丰收奖两个及以上报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三、其他要求

1. 请严格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2024年度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申报工作的通知》《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奖励办法》有关要求进行申报。农业农村部对本次申报材料形式审查不合格的将不予补正。

2. 申报成果奖需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项目申报等级。农业农村部评审时将对成果奖一等奖进行独立评审。

3. 申报单位对申报项目(人、团队)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毛竹

联系电话:025-84396439

电子邮箱:kjccgk@njau.edu.cn

纸质材料报送地址:滨江校区行政楼A306



附件:

1. 关于组织申报2022-2024年度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的通知(省级)

2.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2024年度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3.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奖励办法

4.农业技术推广成果奖申报书

5.农业技术推广贡献奖申报书

6.农业技术推广合作奖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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