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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江苏省区域国别研究中心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5-09-09 浏览次数:

各相关学院: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区域国别研究的意见》,根据国家和江苏省“十四五”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有关部署要求,近期江苏省将组织省区域国别研究中心遴选认定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以服务党委政府对外工作需要为宗旨,开展区域国别学科建设、基础研究、人才培养、决策咨询和国际传播等工作的相关学院、社科研究机构。

二、申报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服务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发展战略为宗旨;

2.为依法设立、运行规范的实体性专业研究机构,拥有独立办公场所、必备基础设施、丰富图书资料或文献数据库、成果数据库;

3.有特色鲜明、长期关注的研究领域及其代表性研究成果,并在全国具有较大影响、达到较高水平;

4.有组织开展区域国别研究、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条件保障等方面的系统性规划;

5.拥有1-2名具有较大影响力和知名度的学术领军人物,具备梯次合理的研究团队,核心研究人员熟悉相关区域和对象国历史、掌握相关区域和对象国语言、有相关区域和对象国学习工作和生活经历;

6.学院或科研机构设有直接相关学科(区域国别学、政治学、外国语言文学、世界史等)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

7.具有多层次的学术交流平台和成果转化载体,至少拥有一种学术期刊、内刊内参或相关出版物;

8.具备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的良好条件,在服务对外工作或举办国际论坛等活动中作出显著贡献;

9.在本省同领域具有较强学术引领力和组织协调力。

三、遴选程序

各学院推荐数原则上不超过1家,请于9月17日前提交申报书纸质文本一式6份(其中1份原件,5份复印件)及PDF电子版,纸质材料报送至卫岗校区行政楼A303室,学校将根据申报情况遴选推荐。

联系人:张天保,张洛;电话:84396082;邮箱:rwskb@njau.edu.cn

 

附件:研究中心申请书

 

 

                                         科学研究院

                                        2025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