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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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江苏省地方标准项目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6-02-14 浏览次数:

各学院、各位老师:

根据《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2026年度江苏省地方标准立项指南的通知》(苏市监标〔2026〕15号)要求,现启动2026年度江苏省地方标准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立项重点

(一)重点产业

围绕服务“1650”产业体系发展,重点在传统产业优化提升、新兴产业培育壮大、未来产业前瞻布局以及“两新”(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相关领域制定标准。

(二)农业农村

围绕特色优势农产品优土、优种、优产、优储、优销“五优”联动,以及农田水利、区域性农业综合服务、农业社会化服务、乡村建设等领域制定相关标准。

(三)现代服务业

以生产性服务业数智化升级、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融合发展、发展服务消费等为重点制定相关标准。

(四)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

以公共安全、基本公共服务、数字政府、数字社会、优化营商环境等领域为重点制定相关标准。

(五)绿色低碳

以“双碳”、节能减排、环境监测、循环经济等领域为重点制定相关标准。

二、申报主体

政府部门、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等单位可以申报,鼓励相关单位联合申报。申报单位应提供必要的组织、人力和经费等保障,起草人应具备一定的标准化工作经验。多个单位联合申报的,牵头申报单位应负责确保各联合申报主体及起草人员自愿申报,申报信息真实完整准确。

三、基本要求

1.申报标准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要求,严格限定在“地方自然条件、风俗习惯等特殊技术要求”。列入《地方标准制定负面清单(2025年版)》的,不得制定地方标准。

2.申报标准相关技术指标应当在国内领先,经济上合理可行,能够在全省复制推广。支持科技进步获奖项目申报地方标准。

四、申报材料

1.《江苏省地方标准立项申报书》(附件1),WORD版加盖公章的PDF扫描版各一份(从“科研服务平台-用章申请-知识产权用章-标准用章”自行申办盖章)

2.标准草案PDF版(参照GB/T 1.1-2020编写)


注意事项:起草单位及起草人。起草单位及起草人应为实际参与该标准起草的单位及个人,立项后原则上不予调整。


请有意申报的老师于202631912:00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zscqb@njau.edu.cn,纸质版申报人自行留存。


联系人:王正阳 84396439



科学研究院

2026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