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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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常态化开展林草科技推广成果网上填报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6-03-09 浏览次数:

各有关学院、各位老师:

根据《国家林草科技推广成果库入库工作指引》要求,为方便成果及时、准确、完整入库,促进科技成果信息的交流,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现常态化开展国家林草科技推广成果库入库工作。现将林草科技推广成果网上填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成果要求

1.成果范围

国家或省级林草品种审定委员会审(认)定的林草良种;通过市级及以上有关科技管理部门或其授权的第三方机构鉴定、认定、验收、评价、评估和登记的科技成果;涉林草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国家林草局揭榜挂帅项目、中央和省级财政林业科技创新与推广项目通过验收的科技成果;具有推广应用价值且经过有关部门授权或者批准的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等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新装备。

2.入库条件

入库成果须符合国家相关政策和产业要求,具备先进、实用、成熟、宜推广等特点,对社会、资源、生态环境等无不良影响,无法律纠纷和知识产权争议。鼓励聚焦支撑林业产业全链条开发,形成“种管养”“产加销”一体化发展的综合性成果。未获良种证的新品种不得入库,地方标准无需入库。

3.入库原则

成果入库实行“谁完成、谁汇交”“自愿登记、质量优先”原则,涉及国家秘密的成果严禁填报,一般应为近五年内形成的成果。

注意事项:现有部分林草项目申报必须依托入库成果,如“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项目”申报要求所依托的成果必须来源于国家林草科技推广成果库,并提供成果库号。

二、填报流程

1.账号注册

成果完成人登录国家林草科技推广成果库(https://chengguoku.forestry.gov.cn/)完成账号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成果完成人”,所属单位选择“南京农业大学”,注册后联系科研院成果管理员审批后,方可登录使用。

2.成果填报

由成果第一完成人登录系统,进入“成果管理”,按要求登记填写成果相关信息,提交后联系科研院成果管理员审核。

三、填报要求

1.成果完成单位与申报单位必须一致(应为南京农业大学,不写二级学院),填写成果第一完成人时,必须填写完整的姓名、电话、所属单位等基本信息。

2.成果信息须填写全面,其中成果简介应包含技术特点、适用范围、应用方法和典型案例四部分内容,并按要求详细填写。典型案例需上传3张图片(命名为“典型案例图片一、二、三”),且需在图片列表中为每张图片编写说明文字(明确应用场景、实施效果、技术应用细节等核心信息),未按要求上传图片及编写说明的,成果无法提交。

3.成果名称不得出现“研究”“研发”“研制”字样;林木良种或草种按“品种名称树(草)种名称”方式命名,如“波尼薄壳山核桃”“阳江狗牙根”。

4.成果编号按“苏南农〔2026〕*号”格式填报,填报前向科研院成果管理员获取序号。

5.附件支撑材料,要有对技术的介绍或者有专家评审意见。鉴定证书、审(认)定证书、成果评价报告、验收证书、专利证书等应盖有相关部门的公章。

四、时间要求

成果库常年开放,成果完成人可随时填报成果,成果完成单位可随时开展成果审核推荐。国家林草局科技司每季度组织一次集中审核入库。成果第一完成单位及完成人负责及时更新完善成果信息,每年6-8月为成果信息集中变更期,逾期未完善的成果将按规定清理出库。国家林草局将从成果基本信息完整度、获奖情况、专家评审情况、支持项目情况、浏览量等五个维度,对入库成果进行综合评价。


联系人:王正阳  毛  竹  025-84396439



科学研究院

2026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