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专家:
2016年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申报工作近日正式启动,本年度该类奖励在申报时间等方面做了较大的调整,现将奖励基本情况和我校推荐组织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奖励设置与推荐方式:
奖励设置:2016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工作分为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奖(以下称自然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技术发明奖(包括专利类)(以下称发明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包括推广类、科普类)(以下称进步奖)和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青年科学奖(以下称青年奖),共四个奖种。
1、申报自然奖的项目,其主要论著必须是2014年6月1日以前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或出版的专著,并得到了同行学者的相应评价。
2、申报发明奖的项目,需实际应用2年以上,并已获授权知识产权。
3、申报科技进步奖的项目,需具有自主创新的成果,一般应通过鉴定,实际应用2年以上,已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并根据项目的特点按相应类别推荐。其中,推荐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进步奖(推广类)的项目,需实际应用3年以上或获得部委(省)级以上奖励满2年且其后推广工作突出;推荐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科普类)的项目,需为正式出版发行2年以上并已取得明显社会效益的科普作品。
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由学校组织推荐申报。
4、青年科学奖的候选人须为长期从事基础性科学研究并取得了有一定影响的原创性成果的在校青年教师,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6年1月1日后出生)。
二、学校推荐申报流程
1、申报意向征集
请有意申报该类奖励的课题组认真阅读教育部申报通知、具体要求和推荐工作手册等申报文件(见附件),了解申报要求。填写推荐工作手册中对应类别科技奖推荐书前三页(封面、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简介),电子稿于4月8日前发至邮箱:kjccgk@njau.edu.cn,纸质材料于4月11日上午10:00前通过学院汇总后报至行政楼B313。4月15日前,学校根据申报意向和提名权限,统筹确定各学科方向、各类奖励推荐及提名工作。
计划通过教育部推荐申报2017年国家科技奖的课题组,根据教育部推荐工作手册(129-182页)国家科技奖(直报)格式,填写国家科技奖(直报)推荐书前三页(封面、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简介),于4月11日上午10:00前通过学院汇总后报至行政楼B313。
2、网络申报权限创建、发放和材料准备
学校将及时创建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申报权限;配合提名人做好青年科学奖的申报组织工作。
根据教育部科技奖励申报通知的具体要求,申报奖励成果需进行成果登记、查新检索报告、合作关系证明等工作,科技进步奖“一般应通过鉴定”,应用类成果需开具应用证明。为保证申报推荐工作的有序开展,请申报教育部科技奖励和国家科技奖(直报)的课题组于5月3日上午10:00前完成以上内容,提交申报材料初稿一式8份(复印件); 5月4日-8日期间,科研院将组织校内外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答疑、学术委员会审阅确定推荐意见和推荐等级;课题组根据专家的意见修改申报材料,于5月10日中午12:00前提供电子稿和纸质材料一份,供学校推荐申报成果公示。
3、申报材料完善、网络提交与纸质材料报送
5月19日中午12:00前,请申报课题组完善申报材料、完成网络填报,提交后生成PDF 检查申请材料格式是否正确,是否有串行等;5月20日中午12:00前,纸质材料(申报书一式3份,其中原件1份,成果登记证书1份,成果依托项目的申请书、任务书和结题报告1份)交至行政楼B313; 5月21-23日,科研院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签字、盖章等,5月24日学校统一报送推荐材料到教育部主管部门。
如有其它变化,请以科研院最新的邮件通知为准。
联系电话:蒋大华、张洛84396439;姜海84396734
Email: kjccgk@njau.edu.cn
科学研究院
2016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