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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信息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日期:2016-01-20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申请人:

为做好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

1、申请人仔细阅读《2016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http://www.nsfc.gov.cn/nsfc/cen/xmzn/2016xmzn/04/07gl/001.html)、《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和相应类型项目的管理办法、规定等相关文件,按撰写提纲要求填报申请书。

2、所有类型项目申请均须在线填写(http://isisn.nsfc.gov.cn/egrantweb/在基金委系统中没有注册过的申请人,请联系学院科研秘书到ISIS系统添加用户。

3、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

4我校非全职聘用的境内外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科学基金项目,须提供学校的聘任合同复印件,并提供包含聘任岗位、聘任期限和每年在依托单位工作时间的说明(人事处盖章),作为附件随申请书一并报送。

5、申请人要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各学院对申报项目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核。

6、原则上不能改变项目基本信息中系统自动生成的项目“开始日期”和“结束日期”(聘用人员和博士后聘任期限(承诺函期限)和研究期限一致)。

7、各类项目申请经费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两部分,《指南》所列资助强度为直接费用与间接费用之和。申请人只需填报直接费用部分,间接费用及项目申请经费在申请书中自动生成。

8、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电子版申请书正文文件大小要控制在3M 以下)及附件材料,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双面打印,一式2份),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版本号一致。

二、项目申请接收

我校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集中接收工作时间节点如下,逾期不予接收:

2016年3月10日16时,基金委ISIS系统关闭上传申请书。请申请人在截止日之前必须提交电子版申请书。

2016年3月11日学院接收纸质申报材料。请申请人于规定日期前交所在学院,学院形式审查。 

2016年3月12-14日科研院接收学院提交的纸质申报材料。科研院不接收未经学院审查的纸质申请书。

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1)申请书2份(双面打印)(申请人参加人签字,合作单位盖章以及需要加盖的单位公章);(2)部分申请需要提供的推荐信、承诺函、聘任合同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等附件;(3)项目形式审查明细表(学院、申请人签字确认)

未尽事宜请电话联系: 84399807  84395725

 

                                                    科学研究院

                           2016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