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专家:
为及时宣传高等学校重大科技成果,充分展示高校在我国科技创新方面的进展,教育部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科技委”)决定继续开展“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评选工作,现将2015年度相关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项目应具备的条件
1、高校应为项目的主要完成单位,或高校科研人员为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推荐项目应归类入下列类型之一,并符合其条件。
A类:探索自然科学现象有重要发现,为国内外首次提出,或其科学理论在国内外首次阐明;改发现在科学理论、学说上有突破性创见,或在研究方法、手段上有原创性创新,具有重大科学价值;得到国内外自然科学界公认。
B类:解决制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问题,在技术思路、原理和方法上有创新,技术上有实质性特点和显著进步,综合方面优于同类技术。
C类: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创新性的产品、技术、工艺、材料、设计和生物品种等,能够产生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
2、推荐项目中的标志性成果(如论文、专利、奖励等佐证材料)产生的时间范围应在2014年12月至2015年11月之间。
二、申报程序与具体要求
1、填写《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申报表》(见附件2),项目简介严格限制在500字以内。提交论文索引和引用证明,论文、专利、奖励等复印件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申报表》和佐证材料必须突出重点,简明扼要,双面打印,不得超过20个页面,一式二份。
2、2015年度“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推荐项目书面申报和网上申报同时进行。申报成果由学校统一公示无异议后,纸质材料报(寄)送教育部科技委秘书处;电子文档登录教育部科技管理平台V3.0(网址为:http://stmp.moe.edu.cn/)进行网上申报。《申报表》的电子文件(Word文档)可登录科技委网站在“下载专区”栏目中下载http://www.moe.edu.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moe/s4537/index.html。教育部科技管理平台V3.0操作方法可在平台中“系统信息/常用下载”中下载相关帮助文档(网络开放时间10月15日-11月15日)。
3.我校可直接向教育部科技委推荐候选项目,推荐的项目不超过3个。有意申报的老师请及时与科学研究院成果科联系,申报材料于2015年10月26日前提交至成果科邮箱kjccgk@njau.edu.cn。
电话:84396439 蒋大华 张洛
附件:教育部科技委《关于推荐2015年度“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候选项目的通知》
科学研究院
2015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