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专家:
2015年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申报工作近日正式启动,本年度该类奖励在奖种设置、申报时间、授奖级别等方面做了适当调整,现将奖励基本情况和我校推荐组织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奖励设置与推荐方式:
奖励设置: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奖(以下称自然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技术发明奖(包括专利类)(以下称发明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包括推广类、科普类)(以下称科技进步奖)和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青年科学奖(以下称青年科技奖),共四个奖种。
1、申报自然科学奖的项目,其主要论著必须是2013年9月20日以前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或出版的专著,并得到了同行学者的相应评价。
2、申报技术发明奖的项目,需实际应用2年以上,并已获授权知识产权。
3、申报科技进步奖的项目,需具有自主创新的成果,一般应通过鉴定,实际应用2年以上,已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并根据项目的特点按相应类别推荐。其中,推荐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进步奖(推广类)的项目,需实际应用3年以上或获得部委(省)级以上奖励满2年且其后推广工作突出;推荐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科普类)的项目,需为正式出版发行2年以上并已取得明显社会效益的科普作品。
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由学校组织推荐申报。
4、青年科学奖的候选人须为长期从事基础性科学研究并取得了有一定影响的原创性成果的在校青年教师,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5年1月1日后出生)。青年科学奖每年授予名额不超过10名。
青年科学奖实行提名推荐制。提名人包括:由奖励委员会选定的中国科协管辖的相关学会会长、有关高校校长、国家科学技术奖和教育部奖有关获奖人、在高校工作的两院院士(3名以上联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70岁)。
二、学校推荐申报流程
1、申报意向征集
请有意申报该类奖励的课题组认真阅读教育部申报通知、具体要求和推荐工作手册等申报文件(见附件),了解申报要求。填写推荐工作手册中对应类别科技奖推荐书前三页(封面、项目进本情况、项目简介),于6月18日前通过学院汇总报送科学研究院成果科(行政楼B313)。6月底前,学校根据申报意向和提名权限,统筹确定各学科方向、各类奖励推荐及提名工作。
计划申报2016年国家科技奖课题组,请6月18日前根据教育部推荐工作手册(129-165页)国家科技奖(直报)格式,提供完整申报材料一套,学校将组织专家组,根据申报意愿、申报渠道、学科评审组等进行统筹安排,提前部署2016年国家科技奖申报组织。
2、网络申报权限创建、发放和材料准备
7月1日教育部“科技评价与科技管理综合服务平台”开放,学校将创建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申报权限;配合提名人做好青年科学奖的申报组织工作。
根据教育部科技奖励申报通知的具体要求,申报奖励成果需进行成果登记、查新检索报告、合作关系证明等工作,科技进步奖“一般应通过鉴定”,应用类成果需开具应用证明。为保证申报推荐工作的有序开展,请申报科技奖励课题组7月31日前完成以上内容,提交申报材料初稿一份,供学校推荐申报成果公示、学术委员会审阅确定推荐意见和推荐等级。
3、申报材料完善、网络提交与纸质材料报送
根据校学术委员会推荐建议,8月15日前,请申报课题组完善申报材料、完成网络填报,以便学校进行网络推荐(8月18日网络关闭)。纸质材料(申报书一式3份,其中原件1份,成果登记证书1份,成果依托项目的申请书、任务书和结题报告1份)请于8月18日报科研院成果科。根据教育部推荐要求,8月19日学校统一报送推荐材料到教育部主管部门。
联系电话:石学彬84396439;姜海84396734
Email: kjccgk@njau.edu.cn
附件:
1、教育部申报通知及申报具体要求;
2、推荐工作手册;
3、回避专家申请表。
科学研究院
201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