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专家: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的管理工作,提高项目完成质量,多出优秀成果,根据《江苏省教育厅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苏教规〔2012〕13号,以下简称《项目管理办法》)要求,现就做好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年度检查和结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年度检查范围和要求
依据《项目管理办法》对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实施过程管理,对所有在研项目进行年度检查。
年度检查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了解各在研项目的进展情况、阶段性研究成果及正确标注情况、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及经费使用情况等。
如项目研究过程中有重要事项变更,项目负责人须填报《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经学校社科研究管理部门批准后报省教育厅。
在研项目负责人须填写《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中期检查表》1份,《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中期检查一览表》及其电子版。
二、结项范围和程序
(一)结项范围
2011年批准立项、现已完成《项目任务书》约定研究任务的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按本通知要求申请办理结项。同时对2010年及以前批准延期结项的项目进行结项清理。
(二)结项程序
项目负责人对照《项目任务书》,认真填写《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终结报告书》,其中项目经费支出情况须经学校财务管理部门根据相关规定审核盖章,同时将正确标注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名称和项目批准号的研究成果原件及复印件报学校社科研究管理部门审核。
项目负责人须填写《终结报告书》一式3份、经盖章确认的全部研究成果复印件1套,《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终结情况一览表》及其电子版。
对暂不能办理结项的项目,可由项目负责人提出延期申请并填写《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经学校社科研究管理部门批准后报省教育厅。
凡2008年及以前批准立项的所有未结项目,此次仍达不到结项要求的,一律作撤项处理,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请项目负责人于2013年12月20日前将项目年度检查材料或项目结题材料及电子版送至科研院人文社科处(行政楼B317)。所有材料请在教育厅网站(www.ec.js.edu.cn)或附件下载。
附件:1.
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doc
2.
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中期检查表.doc
3.
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中期检查一览表.xls
4.
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终结报告书.doc
5.
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终结情况一览表.xls
6.
南京农业大学省教育厅高校哲社基金项目年度检查、结项一览表.docm
联系人:邓丽群,电话:84396082,邮箱:shk@njau.edu.cn
科学研究院
人文社科处
二O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