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中心(室):
“实验室安全重于泰山”。为进一步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强化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消除安全隐患,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制,要进行一次全面的实验室安全自查,并将自查结果于12月12日交科学研究院实验室与平台管理处备案。
请各学院实验室认真做好实验室安全自查的工作,同时应特别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实验室是否做到“四防、四关”(即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事故,关好门窗、水、电、气)。
第二、实验室的安全设施配置情况,仪器设备安装配置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第三、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是否建立了台账,是否进行了网上登记,是否做到了安全储存(专室专柜、双人双锁)。
第四、实验室的冰箱存储物是否建立了台账(同时冰箱内的化学药品需用防水笔标明名称、所有人、存放时间、潜在危险等)。
第五、实验室废弃物是否分类收集,安全存放。
《自查表》请各学院组织实验室认真填写,找出安全上存在的问题、安全隐患,完成整改。并请将《自查表》上报科学研究院实验室与平台管理处(行政楼A306)。
特此通知
科学研究院
2012年11月29日
附件:
南京农业大学自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