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教育部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科技委)自1998年起开展了“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的评选活动。活动开展以来,对提升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的整体水平、增强高等学校的科技创新能力发挥了积极作用,并产生了较大的社会影响,赢得了较高的声誉。2012年度“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项目的评选工作已启动,现将候选项目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项目应具备的条件
1.高校应为项目的主要完成单位,或高校科研人员为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推荐项目应归入下列类型之一,并符合其条件。
A类:探索自然现象有重要发现;研究自然规律,创立了新理论、新学说;发明了新的研究方法或实验手段。B类:攻克或解决了制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问题,在理论方法和技术原理上居国际领先或先进,对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要影响。C类: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创新性的技术、工艺、设计、产品等。
2.推荐项目中的标志性成果(如论文、专利证书或成果鉴定证书等)产生的时间范围应在2011年12月至2012年12月之间。
二、申报程序与具体要求与时间安排
1.请相关学院根据条件推荐项目,并于 10月12日前将推荐简表(见附件1)报科学研究院成果与知识产权处成果科。附件2为2010年、2011年度“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入选名单供推荐时参考。
2、2012年度“中国高校十大科技进展”推荐项目需书面申报和网上申报同时进行。拟推荐教育部的项目将填写《中国高校十大科技进展申报表》(一式三份),获取登录教育部科技管理平台V3.0(网址:http://stmp.moe.edu.cn/)权限,进行网上申报,网络开通时间10月15日-11月5日。项目简介严格限制在500字以内,论文复印件及检索和引用证明、专利证书和成果鉴定证书复印件等相关材料于10月下旬提交科研院。
3、联 系 人:石学彬 朱世桂 联系电话:025-84396439
E-mail: kjccgk@njau.edu.cn
附件1:教育部十大科技进展申报表.doc
附件2 2010年、2011年度“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入选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