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自由申请项目)2012年度项目指南的通告》,为做好项目建议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资助范围
研制专项由国家基金委负责管理,2012年项目申请分为部门推荐和自由申请两种方式。其中,经费需求在1000万元及以下的项目采取自由申请方式,直接向基金委申请;经费需求在1000万元至1亿元的项目由主管部门负责推荐;经费需求在1亿元以上的项目另行单独申报。
二、推荐原则
此次推荐只面向教育部直属高校,我校限项不超过2项。教育部将在各校推荐基础上,经专家评审,择优推荐到基金委。
三、材料报送
1. 我校有意申报的老师请填写《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立项建议书》(见附件)。
2. 申请人请于3月12日前,将项目建议书一式五份(均为原件)和电子版报科研院项目科。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