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2009年度科技产出奖励工作已经启动,本次奖励范围包括2009年度获奖的科技成果、颁布标准、授权专利/品种/软件、审定品种、三大检索论文以及2008年度发表的国内科技论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9年度获奖的科技成果、颁布标准、授权专利/品种/软件继续执行校科字[2004]362号文件的奖励政策,请填写相关表格。
二、2009年度通过国家级或省部级审定品种的奖励执行2008年度奖励政策,标准:国家级,10000元;省部级,6000元。
三、2009年度收录的“三大检索”论文和2008年度国内核心期刊论文,奖励标准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