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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2008国家基金计划任务书注意事项

信息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日期:2008-09-22 浏览次数:

各学院及有关专家:

      200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评审结果已公布,目前我校共有73个项目获得立项资助。各学院获资助项目负责人为:

农学院:汤亮、荆奇、赵志刚、黄芳、朱艳、戴廷波、王绍华、江玲、陈佩度、郭旺珍;

植保学院:刘红霞、李红霞、吴益东、李飞、杨莲芳、翟保平、张正光、洪晓月、李保平、李元喜;园艺学院:陈劲枫、郭世荣、陈发棣、陈素梅、王广东、房婉萍;

资环学院:潘根兴、沈其荣、徐国华、郭世伟、任丽轩、周跃飞;

动医学院:张炜、倪迎冬、陈秋生、张源淑、杨德吉、张书霞、杨倩、姜平、胡元亮、黄克和;

动科学院:朱伟云、陈杰;

生科院:李顺鹏、杨志敏、纪燕玲、郑会明、戴伟民、崔瑾、钟增涛、于汉寿、沈标、夏凯、徐朗莱、於丙军、陈亚华、赵明文、曹慧、盛下放;

食品学院:曾晓雄、胡秋辉、陆兆新;

经管学院:李祥妹、徐翔、刘华、胡浩、朱晶;

公管学院:曲福田、徐梦洁、冯淑怡;

工学院:丁为民。

现就计划任务书填写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项目负责人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批准通知》,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有关管理规定,登录科学基金项目管理ISIS网络信息系统(https://isis.nsfc.gov.cn),获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研究计划书》。登录该系统的用户名、密码由基金委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给各项目负责人的电子邮箱。
二、正文填写  请各项目负责人按照批准通知的研究期限、资助金额和修改意见填写计划书,尤其注意应根据专家评审组意见修改研究计划,填写资助项目计划书。对评审组专家提出的问题和建议,项目负责人必须作出明确的解释和答复。没有要求修改研究计划和研究内容的,只需在报告正文中填写“研究内容和研究目标按照申请书执行”即可。
三、预算表填写  请各项目承担人务必仔细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经费管理办法》,按规定认真调整您的经费预算,尤其要注意有关协作费、国际合作交流经费、劳务费、管理费等的有关规定。鉴于我校往年计划书经费预算中出现的常见问题,特作如下说明:预算表中的国际合作与交流费,面上项目不得超过总资助经费的15%,重点项目、重大国际合作项目不得超过总资助经费的10%;预算表的劳务费,面上项目不得超过总资助经费的15%,重点项目不得超过总资助经费的10%,备注栏填写“参与项目的研究生、博士后劳务费”,不得用于支付“临工和其他人员”费用,也不得用于支付学费等;预算表的管理费占总资助经费的5%,备注栏填写“项目依托单位管理费”。其他科目请参见管理办法。
四、请各项目承担人务必于9月20日前将电子版发送科技处项目科(kjcxmk@njau.edu.cn)进行审核。只有审核通过的计划书才能由项目负责人或交项目科上传至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纸质计划书(原件一式两份)务必于9月22日前交项目科。请保证电子文档和纸质计划书内容一致。请各学院及时通知各项目负责人按期完成计划书并及时上报。
五、未尽事宜请直接与科技处项目科联系,联系电话:84395725。


                                                                        科技处
                                                                       2008-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