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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2007国家基金计划任务书注意事项

信息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日期:2007-09-13 浏览次数:

各学院及有关专家:

    200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国际合作项目评审结果已公布,目前我校共有64个项目获得立项资助。各学院获资助项目负责人:农学院(张天真、周琴、刘玲珑、曹爱忠、王凯、庄丽芳、马正强、罗卫红、孟亚利、张卫建、周治国、王建飞、吴洪恺、张政值、喻德跃);植保学院(陈功友、韩召军、李飞、董双林、刘泽文、刘向东、陈法军、龙菊英、董汉松、郑小波);园艺学院(滕年军、娄群峰、郭巧生、郝日明);资环学院(潘根兴、葛滢、朱毅勇、徐阳春、张亚丽、李兆富、潘建君、李恋卿、高彦征、凌婉婷);动医学院(杨晓静、李祥瑞、张海彬、范红结、沈赞明、江善祥);动科学院(王恬、刘红林、邵涛、石放雄、王锋、姚文);生科院(王伟武、崔中利、钟增涛、张炜、张阿英、顾向阳);食品学院(徐幸莲、屠康)、理学院(杨红)、经管学院(周应恒、周曙东)、公管学院(石小平、诸培新)。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项目负责人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批准通知》,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有关管理规定,登录科学基金项目管理ISIS网络信息系统(https://isis.nsfc.gov.cn),获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研究计划书》。登录该系统的用户名、密码由基金委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给各项目负责人的电子邮箱。
    二、请各项目负责人按照批准通知的研究期限、资助金额和修改意见填写计划书,尤其注意应根据专家评审组意见修改研究计划,填写资助项目计划书。对评审组专家提出的问题和建议,项目负责人必须作出明确的解释和答复。没有要求修改的研究计划和研究内容的,只需在报告正文中填写“研究内容和研究目标按照申请书执行”即可。请各项目承担人务必于9月20日前将电子版发送科技处项目科(kjcxmk@njau.edu.cn)进行审核。只有审核通知的计划书由项目负责人或交项目科上传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纸质计划书(原件一式两份)务必于9月24日前交项目科。请保证电子文档和纸质计划书内容一致。
    三、请各项目承担人务必仔细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经费管理办法》,按规定认真调整您的经费预算,尤其要注意有关协作费、国际合作交流经费、劳务费、管理费等的有关规定。鉴于我校往年计划书经费预算中出现的常见问题,特作如下说明:预算表的国际合作交流经费科目,国际合作交流经费,面上项目不得超过总资助经费的15%,重点项目、重大国际合作项目不得超过总资助经费的15%;预算表的劳务费科目,劳务费,面上项目不得超过总资助经费的15%,重点项目不得超过总资助经费的10%,备注栏填写“参与项目的研究生、博士后劳务费”,不得用于支付“临工和其他人员”费用,也不得用于支付学费等;预算表的管理费科目,管理费占总资助经费的5%,备注栏填写“项目依托单位管理费”。其他科目请参见管理办法。
    四、请各学院及时通知各项目负责人按期完成计划书并及时上报。凡不符合要求的计划书退回重新填写,由此导致的资助经费缓拨由项目负责人自行负责。
    五、未尽事宜请直接与科技处项目科联系,联系人:张红霞、邓丽群、周国栋、俞建飞,电话:84395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