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推荐2006年度“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候选项目的通知

信息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日期:2006-09-27 浏览次数:

有单位及专家:
    教育部自1998年起开展了“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的评选活动。工作在社会产生了较大影响,获得了较高的声誉,有效地展示了高校在我国科技创新方面的实力和为国家建设与发展所做的重要贡献。
    2006年度“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项目的评选工作继续进行,现将候选项目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项目应具备的条件
    高校应为项目的主要完成单位,或高校科研人员为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推荐项目应归入下列类型之一,并符合其条件。
    A类:探索自然现象有重要发现;研究自然规律,创立了新理论、新学说;发明了新的研究方法或实验手段。
    B类:攻克或解决了制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问题,在理论方法和技术原理上居国际领先或先进,对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要影响。
    C类: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创新性的技术、工艺、设计、产品等。
    二、推荐项目的标志性成果产生的时间
    推荐项目中的标志性成果(如论文、专利证书或成果鉴定证书等)产生的时间范围应在2005年12月至2006年12月之间。
    三、填表要求
    1、填写《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申报表》(见附件),项目简介严格限制在500字以内。提交论文复印件及检索和引用证明、专利证书复印件、成果鉴定证书复印件等相关材料。《申报表》和附件材料必须突出重点,简明扼要,双面打印,不得超过40个页面。
    2、2006年度“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项目网上申报和书面申报同时进行,各直属高校或省(市)教育厅(教委)请登录教育部科技管理平台V2.0,网址为:http://stmp.moe.edu.cn,申报推荐的项目。
    四、推荐程序及期限
   我校推荐的项目不超过3个,由科技处汇总后报(寄)送教育部科技委秘书处。报送材料应包括上述填表要求所列全部内容,电子文档请登录教育部科技管理平台报送。操作方法请在平台中“系统信息/常用下载”中下载相关帮助文档。
    我校专家请于2006年10月30日将申报材料(一式4份)及电子版交科技处。
      
    附件: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