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广东省人民政府自然科学联合基金2006年度项目的通知

信息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日期:2006-09-13 浏览次数:

各相关单位及专家: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广东省人民政府共同设立了自然科学联合基金(以下简称广东联合基金),该基金项目2006年度申报工作即将开始,项目申请受理时间从2006年9月25日开始,至2006年10月16日截止。项目申报指南及相关信息可以到国家基金委或我校科技处(通知附件)网站查询。
申报注意事项:
  1、申请者在填报申请书前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规定》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广东省人民政府自然科学联合基金实施细则》,了解有关规定、要求和责任等。有关文件请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网站http://www.nsfc.gov.cn 查阅。
  2、申请项目应符合本指南的范围与要求,项目名称、具体研究方案、研究内容和目标等由申请者提出,鼓励申请者提出具有创新学术思想的研究方案。申请者需要具备相关的工作条件、前期研究基础、工作进展等,要求在申请书中详细论述。
  3、鼓励申请者与广东省内具有一定研究实力和研究条件的大学或研究单位开展合作研究。对合作研究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明确合作各方的合作内容、主要分工等有关问题。
  4、联合基金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项目申请者只能申请本联合基金项目1项,并不能同时作为主要成员参加本联合基金其他项目的申请。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项目组主要成员参加本联合基金项目最多不超过2项。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研究人员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重大项目及本联合基金项目总数不超过3项。在研项目结题当年可以申请或参加申请本联合基金项目。
  5、申请书采用2006年9月份新修订的通用电子版申请书,请申请者自行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网站http://www.nsfc.gov.cn下载,并按照重点项目撰写提纲要求填写。
  6、申请书简表中“资助类别”栏目选择“联合资助基金项目”,“亚类说明”栏目选择“重点项目”,“附注说明”栏目填写“广东联合基金”。 “申请代码1”栏目根据申请项目的具体内容和方向填写相关学科领域的申请代码(7位或5位代码)。“申请代码2”栏目填写对应本指南的领域分类代码(农业领域填写L01,人口与健康领域填写L02,资源与环境领域填写L03,新材料领域填写L04,电子信息领域填写L05)。
  7、申请书须经过项目依托单位审核,并通过项目依托单位统一报送电子申请书和签字盖章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一式2份。电子申请书内容应与纸质申请书一致。未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或手续不全的,将不予以受理。
  (1)依托单位在受理截止日期前,通过科学基金项目管理信息ISIS系统(https://isis.nsfc.gov.cn )提交电子申请书、下载公函模板和打印申请项目清单。
  (2)依托单位须在10月16日受理申请截止日期前将纸质申请材料(包括本单位公函、申请项目清单和各申请项目的纸质申请书)统一寄送或派人送至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计划局。邮寄申请材料须使用特快专递(报送日期以邮戳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