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重点实验室:
2006年度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原名“教育部提名国家科学技术奖”)申报工作已经开始, 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分为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推广类)和专利奖四类。有关申报事项请关注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网站:www.cutech.edu.cn科技奖励栏目《
关于推荐2006年度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一、申报要求
1.凡申报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的项目,须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教育部〈科技成果登记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并于8月31日前必须完成成果登记手续。
2.推荐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奖的项目,其主要论著必须是2005年10月底以前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或出版的专著,并得到了同行学者的相应评价。对涉及与国外合作完成的研究项目,应当由国外合作者或机构提供书面证明,说明我国学者在该项研究中的学术贡献。
3.推荐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技术发明奖的项目,需实际应用一年以上,并已获授权发明专利。对于未授权发明专利的,需按照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技术发明奖要求进行查新,并通过鉴定。
4.推荐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的项目,一般应通过鉴定,实际应用一年以上并已经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并根据项目的特点按相应类别推荐。其中推荐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科学技术进步奖(推广类)的项目,需实际应用三年以上或获得部委(省)级(含)以上奖励满二年且其后推广工作突出。
5.推荐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专利奖的项目,应为已获授权发明或实用新型的单件专利,经实施后,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6.所有推荐项目的经济效益应出具主要生产、应用单位财务部门核准并加盖公章的证明(须有一份原件),并按推荐书中的各项要求一一填写。
二、申报材料:
1、《推荐书》+附件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五套(含一套原件)。
3、申报费300元
以上申报材料务必于9月2日前报送科技处成果科。
联系人: 赵 珩 钱宝英 联系电话:843964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