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有关博士学科点:
根据国家教育部教技发中心函[2006]8号关于申请2006年度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自然科学类课题的通知,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现就我校2006年度博士点基金课题申报工作要求如下:
一、2006年教育部博士点基金的申报范围扩大到全国所有具有博士学科点的高校。项目申报应遵循择优遴选原则,不提倡“轮流”申报,原则上2005年已经申报该基金的博士生导师原则上不再申请。博士点基金为限额申请,以2001年我校正式具有导师的博士点数为准,每个博士学科点1项,国家重点学科可增报1项备选(可以是具有教授职称的、40岁以下的非博导)。跨学院的博士点学科,请有关学院做好协调工作。请各学科点认真做好遴选工作。所申请的均应为基础性研究课题。
二、申请对象:各博士点具有指导博士生资格的教授均可申请(已退休者不得申请)。为了加强国家重点学科学术梯队建设,国家重点学科具有教授职称的、40岁以下的非博导也可申请;为有助于国家重点学科、国家重点实验室科研工作的连续性,允许上述部门中已有在研课题1项的博导可再次提出申请,已有2项的需等其中1项课题完成后,方可再次提出申请。
三、申请者应按要求填写2006年下发的《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申请书》(WORD模板)(以下简称《申请书》,2006年度《申请书》WORD模板已重新修改,请直接到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网站下载
www.cutech.edu.cn),《申请书》中“学科代码”一栏, 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的国家标准GB/T 3745-92《学科分类与代码》填写。填写不合格者,不予受理。
四、请各学院、有关博士点学科遴选申报2006年博士点专项基金的专家名单,以及相应的申请书,于3月10日前将申请书一式一份报科技处项目科,逾期不报视作自动放弃。
五、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凡获博士点基金资助的课题完成时,必须在教育部“中国科技论文在线”上发表论文2―3篇。我校2005年度共结题博士点基金16项。请各学院及有关博士学科点,务必于3月30日前按要求完成论文发表数。否则,教育部将于2006年核减我校博士点基金申报数。校科技处将视情况对未按要求完成的博士点学科核减其申请数。
六、科技处联系人:张红霞、俞建飞、朱世桂,电话: 84395725,843967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