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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全国教育科学“十五”规划2005年度课题的通知

信息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日期:2005-08-30 浏览次数:

各相关单位及专家:
    全国教育科学“十五”规划2005年课题申报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5年度课题指南是根据党的十六大精神和教育改革发展的新要求,围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服务《2020年中国教育发展纲要》对全国教育科学“十五”规划课题指南做出的重要补充,申报者可据此设计具体课题,也可继续根据《全国教育科学“十五”规划要点》和《全国教育科学“十五”规划课题指南》,结合新形势、新要求,设计申报具体课题。
    二、全国教育科学“十五”规划2005年度课题立项的指导思想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教育科学认识世界、传承文明、创新理论、咨政育人、服务社会的功能,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对教育事业的要求,积极探索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的 发展规律,为党和政府教育决策服务,为教育改革和发展实践服务,全面发展和繁荣教育科学。
    三、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要着眼于推进理论创新和实践问题的研究,鼓励大胆探索,基础研究要力求具有原创性或开拓性,应用研究要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力避低水平重复研究。要立足当代中国,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以深入研究我国改革开放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体系建设中的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为主攻方向,同时注重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和跨学科研究,注重对教育改革成功经验的科学总结和体现广大教育工作者创造性的实践探索。
    四、申报要求:
    1、本年度规划课题设置重点、青年和西部专设课题三个课题类别,申请人可按照《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申报。指南中带★号的条目为西部专设课题,申请西部专设课题的申请者所在单位必须在西部,要体现地方和民族特色。
    2、要求课题申报人有研究经验,即申请国家课题要求有从事教育部课题研究的经历,申请教育部课题要求有从事地方和单位课题研究的经历。
    3、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课题的申请。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三个以上课题的申请。在研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负责人不能申报,得到同级别基金项目教育学科(如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会、全国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项目、其他部委办、各省级社会科学基金等)资助的课题负责人不得以同类课题申报。
    4、本年度课题研究工作要求在0.5年-3年内完成。政策研究可提前完成。
    五、请将申请材料一式3份于2005年10月10日前交科技处项目科。
    六、申请人须交纳课题评审费,200元/项,请在交申请材料时一并缴纳。
    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项目科联系;联系电话:84395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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