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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2005年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

信息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日期:2005-04-07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及专家:
   2005年度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已经开始启动,为做好该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的条件
申报项目应符合《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第三条、第三章第十条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和《2005年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指南》范围。
1、为重大科技成果。项目的核心技术或关键技术,有重大创新,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总体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项目的技术成熟度较高,具备实现产业化的技术基础。
2、市场前景良好。目标产品明确,市场容量大,竞争力强。在项目的实施期内,能较快形成较大的产业规模,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且能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对产业结构调整和提升经济竞争力起重大推动作用。
3、实施主体可靠。项目的申报单位为项目的实施主体,应符合《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第三章第十一条所规定的基本要求,具备较强的科技创新能力,拥有能保障项目实施的技术、管理团队和体制机制。项目建设的目标客观清晰,实施方案切实可行,技术开发和产业化条件完善。有较高的资信等级和企业信誉,具备与实施项目相匹配的资金筹措能力。
二、项目组织的主要方向
1、突出重点领域。进一步在我省具有比较优势的电子信息、生物技术与新药(包括医药、农药、兽药)以及新能源、环保等高新技术产业领域和重大装备等支柱性产业领域,集中组织实施一批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努力攻克制约产业发展的技术瓶颈,打通科技成果向产业化转化的通道,抢占若干产业技术制高点。
2、鼓励自主创新。着力加强对重大自主创新项目的支持。鼓励省内大中型企业(企业集团)和行业龙头骨干企业的创新项目。鼓励高成长性的科技型企业,特别是高校、科研机构高层次科研人员以及海外留学归国人员的创新项目。鼓励对国外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再创新且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成果转化项目。
3、注重转化环节。进一步突出科技成果转化的关键环节,加强对有一定风险但预期效益显著、对产业发展具有跨越性带动作用的原创性项目的支持。鼓励对上下游产业产生有力带动、能在省内形成产业链、集成实现我省优势产业的项目。
4、努力体现国家水平。进一步加强与国家各类科技计划支持项目的衔接,优先支持获得国家资助的重大科技项目进行成果转化,使省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尽可能体现国家水平,加强对项目的集成支持,力争在国家创新体系建设中有所贡献。
5、广泛引导社会资金。充分发挥政府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优先支持能够吸引民间资本、风险投资等社会资本投入的项目。鼓励申请使用有偿资金和贷款贴息资金项目,鼓励地方配套资金大的项目,推动省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在资金使用机制上向多元化、市场化发展,切实增强地方及企业的责任意识和主体意识,促进项目成功实施和企业健康发展。
三、项目申报的程序和方式
1、项目按属地化原则逐级上报。项目申报单位按要求将申报材料报送到所在地县(市、区)科技局或省辖市科技局。省辖市科技局、财政局对申报单位的申报资格和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出具推荐意见。由省辖市科技局统一报送至省科技厅。在宁的省直和省代管中央部属单位可向省科技厅直接申报。
2、项目申报材料的内容及编写须符合《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建议书》及其附件的有关要求。
四、项目申报工作的几点要求
1、加强工作指导,广泛组织项目。各地要把实施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工作作为推动我省经济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重大措施和重要机遇,集成多方面力量,认真做好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要充分发挥本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在推荐和组织项目方面的积极作用,广泛宣传发动,多渠道拓宽项目来源。各市科技局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协调,加强对企业申报材料编写工作的具体指导。
2、严格把关,提高申报质量。各市科技局要严格遵循转化资金工作的宗旨和标准要求,严格按照《指南》和本通知规定的项目申报条件和范围,加强对项目的筛选,成熟一项,申报一项,宁缺勿滥,把申报工作的着眼点放在提高项目命中率上。本次每个省辖市上报项目的数量最多不超过20项。
3、坚持实事求是,按要求组织材料。各市科技局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对申报单位资质和申报材料的内容进行严格把关,坚决防止和杜绝弄虚作假,真正做到实事求是,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可靠,经费预算科学合理,认真填写《2005年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材料审查表》。申报单位要严格对照《项目建议书》的格式与要求,认真研究项目和编写材料,做到内容完整、条理清楚、数据准确,项目建议书表、盘一致。
4、完善工作程序,注重项目管理。各地要切实加强对《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以及本通知的理解,努力把握转化资金工作的总体要求,加强工作研究,严密组织项目,规范工作程序。各地可结合实际,在适当层面上,对所要申报的项目组织有关专家进行筛选,以提高项目的针对性和组织程度。要把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与项目管理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在组织申报项目时,就要落实好项目管理的各方面责任人。各地财政部门出具的项目经费匹配承诺书必须明确匹配金额数或匹配比例。
五、其它事项
1、申报材料请按纸质封面及《项目建议书》规定的材料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五份;项目建议书上报文本由申报软件自动生成,附件请按规定顺序装订;数据盘一式两套。
2、各省辖市推荐上报项目的项目信息表,由市科技局统一在网上申报;省直与中央部属企业的项目信息表由申报单位直接在网上申报。
3、本通知及《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2005年度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指南》、《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建议书》的文本格式与申报软件均可在江苏省科技厅网页上查询和下载。
4、本年度项目上报省科技厅的截止时间为2005年5月15日。
省科技厅网址:www.jstd.gov.cn
项目受理:省科技厅科技项目受理服务中心
科技处联系人:周国栋  俞建飞
联系电话:025-84395725
科技厅联 系 人: 韩显红   85485928  孙  杰   85485921
科技成果处联系人:徐小江   卓  辉
电话及传真:025―86635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