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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英东教育基金会2005年优选资助课题申报指南

信息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日期:2005-01-18 浏览次数:

    根据霍英东教育基金会第十六届理事会决定:霍英东教育基金会在原有资助和奖励的基础上,自2003年起,依据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需要,增加设立“优选资助课题”,用以资助在能源、信息、交通、材料、生命、环境等六个学科领域有重要应用前景或能产生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的研究课题。
经霍英东教育基金会第十八届理事会及顾问委员会联席会议讨论通过,2005年共设立优选资助课题39项,每项资助强度约2万美元,课题完成时间以3年为限,不限额公开申请。
一、申报范围
霍英东教育基金会指定的具有申报霍英东教育基金资格的高等院校(请查询霍英东教育基金网站:www.hydef.edu.cn)中的青年学者均可申请。未列入指定高等院校内的申请人,如需申请,需由指定高等院校中的一所大学审核、推荐。
二、申报条件
1、申请人已具备一定的研究基础与学术背景,所在学校具备开展课题研究的基本设备条件。
2、在国内高等院校从事教学或研究工作,年龄在35周岁(1969年3月15日以后出生)以下,已取得博士学位(或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青年教师均可申请。
在国外工作的青年教师若需申请,除满足上述条件外,须在6个月内(自被学校推荐盖章之日算起)回到国内高等院校任教。
3、申请者在申请优选资助课题时,研究内容,必须与霍英东教育基金会2005年优选资助课题的申报指南相一致,否则不予受理。其具体研究方向与研究内容,须在《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基金项目申请书》中“四、对研究课题目的、意义的简要说明”和“五、课题研究内容、工作方案”予以明确。
三、申请办法
1、申请人须由国内两名以上同行教授(其中至少一名教授在本校任教)推荐;按照霍英东教育基金会2005年新提供的《霍英东基金项目管理信息系统 word模板》,认真填写并打印出《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基金项目申请书》和《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基金项目推荐书》各一式六份;有关《霍英东基金项目管理信息系统 word模版》(2005年版)可直接从霍英东教育基金网站(www.hydef.edu.cn)上下载。
在国外工作的青年教师,申请办法与前相同,但两名以上教授推荐,其中至少一名在国内高等院校任教,审核的学校应是申请者即将回国从事教学或研究工作的国内高等院校。
2、课题(《申请书》及《推荐书》)需经所在高等院校审核同意汇总后,由学校具文(盖校印),连同数据盘和项目评审费统一报送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基金处(联系人:李雄文,联系电话:(010)62514684,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路中关村大街35号(邮编:100080))。
3、每项申请需交纳评审费500元。
四、申报时间
2005年1月15日至3月15日。
五、课题评审
课题采取两级评审制。先由专家从所申报课题中评选出部分课题,再召开答辩会,根据答辩成绩,由专家组向霍英东教育基金会理事会及顾问委员会联席会议推荐,经顾问委员会讨论后报理事会确定。
六、课题管理
凡获得霍英东教育基金会资助的“优选资助课题”,从批准之日起,需在三年内完成。有关资助课题管理事项,参照《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基金及青年教师奖管理办法》“第五章”相关条款执行。
对取得预期研究结果的课题经专家审定后将予以跟踪资助。

附: 霍英东教育基金会2005年优选资助课题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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