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相关专家: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城市节水和海水利用高技术产业化专项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04]634号)文件精神,为组织好我校参与该专项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项支持的重点技术方面:
围绕我国具有产业化基础的城市节水技术、海水淡化和海水直接利用等三个方面开展产业化示范工作。
(一)城市节水新技术及其装备,主要包括工业节水工艺、工业污水深度处理及回用技术、楼宇和医院等生活污水单元处理及回用技术,污水处理复合絮凝药剂、节水器具等节水高技术、装备和产品的产业化。
(二)海水(苦咸水)淡化高技术产业化示范,主要包括低温多效和反渗透海水(苦咸水)淡化等先进技术及其相关生产工艺、装备的工程应用示范和产业化。
(三)海水直接利用高技术和装备产业化,主要包括海水循环冷却等先进技术及其专用新材料、新产品、新装备的工程应用示范和产业化。
二、专项实施的组织形式:
(一)专项按照《国家计委、财政部印发关于组织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计划实施意见的通知》(计高技[2000]2433号)的精神组织实施,并按照该文件的要求编写项目建议书。
(二)专项从2004年起在3年内分年度滚动实施,每年集中受理一次专项申请,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1月底,2004年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6月16日。
(三)2004年申报项目请将项目建议书一式六份和电子版本,以及项目简介、简表及其电子版本于16日前交科技处项目科。
如有疑问请与科技处项目科联系。
联系人:朱新星、周国栋、张红霞、严洁 联系电话:025-84395725
E-mail:kjcxmk@nja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