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及项目支持人:
为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适应新的财政管理体制要求,加快项目执行进度,保证项目资金专款专用,现就“948”项目商务代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从2003年下达的项目开始,“948”项目的商务购买不再指定代理公司,由项目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公布已获准登记备案的2003年政府采购业务代理机构的通知>的通知》(农办财[2003]33号)要求,参加本单位或本地区组织的政府采购。
二、商务购买经费由项目承担单位根据实际发生额,依据商务购买合同到归口管理部门或项目承担单位财务部门申请。
三、商务购买结束后,各归口管理部门或项目承担单位必须将商务购买合同、发票和统采统购协议书复印件报送农业部科教司“948”项目办公室备案,否则一律视为未按项目合同执行。
主题词:技术 引进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