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重点实验室:
为了推进我校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增强资源共享意识,提高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效率,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国发【2014】70号)和《省政府关于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5】106号)要求,现将我校2015年50万元以上大型仪器设备使用与开放共享情况进行公示。
请各学院、实验室针对本单位使用机时数较低的大型仪器设备,分析存在问题,增强责任和服务意识,加强对仪器设备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效率。
联系人:李井葵
联系电话:025-84399009
科学研究院
2017.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