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老师:
2020年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近日正式启动,根据《关于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的方案》(国办函﹝2017﹞55号)的精神,按照《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制实施办法(试行)(2019年修订版)》(附件1)等有关规定,现将2020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项目(人选)的基本条件
提名项目(人选)必须符合《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提名国家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专著)应当于2016年12月31日前公开发表,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16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2.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含创新团队)的完成人。
3.2018年度、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获奖项目的完成人,不能作为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提名项目完成人(创新团队除外)。
4.经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受理公示后提交评审但未授奖的相关项目技术内容不得提名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
5.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
二、提名方式
单位提名 我校主要通过江苏省科技厅、教育部及各类学会、协会提名。
专家提名 最高奖获得者、国家奖第一完成人及院士可以单独或者联合提名一个项目,具体要求见附件1
三、时间安排
2019年12月6日 提交附件2“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汇总表”
2019年12月10日 网络申报平台开放
2020年1月6日 完成单位、完成人公示
2020年1月20-22日 网络申报平台关闭(备注:各提名单位时间会提前)
2020年2月11-12日 提交纸质材料(备注:各提名单位时间会提前)
请拟申报2020年国家奖的老师填写附件2,并于2019年12月6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发送至kjccgk@njau.edu.cn。学校整理汇总后,将根据各提名单位要求,申请提名帐户并及时反馈至申报人。
联系人:张洛 84396439
陈俐 84396734
科学研究院
2019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