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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信息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日期:2015-01-15 浏览次数:

各相关学院及老师:

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集中申请工作已经开始,相关要求如下:

1. 2015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政策有所调整,请申请人仔细阅读《2015年项目指南》和相应类型项目的管理办法、规定等相关文件,按撰写提纲要求填报申请书。

2.2015年所有类型项目申请均须在线填写(登录isis系统http://isisn.nsfc.gov.cn/egrantweb/),在基金委系统中没有注册过的申请人,请尽早联系学院科研秘书到isis系统添加用户,(注意事项:为了缓解大量申请人同时填写申请、加载成果信息等操作有可能造成的网络拥塞,请项目申请人提前在“基金委成果在线”平台添加个人成果以及团队成果)

3.自2015年起,各类项目申请经费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两部分,其中,直接费用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其他支出;间接费用是指依托单位在组织实施项目过程中发生的无法在直接费用中列支的相关费用,主要包括依托单位为项目研究提供的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水、电、气、暖消耗,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以及绩效支出等。《指南》所列资助强度为直接费用与间接费用之和。申请人只需填报直接费用部分,间接费用及项目申请经费在申请书中自动生成。

4.申请人要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各学院对申报项目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核。

5.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1)申请书2份(双面打印);(2)部分申请需要补充的附件材料,如导师同意函、专家推荐信等。

6.申报材料签字盖章(合作单位章)后由所在学院于2015年3月10前统一报送,科研院不受理个人报送的申请材料。由于基金集中申请的数量较大,请申请人尽早提交申请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希望我校符合申报条件的老师积极申报2015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未尽事宜请与科研院基金科、项目科联系;

联系电话:84399807、84395725

附件:

    1.  申请须知

    2.  限项规定

    3.  《项目指南》(http://www.nsfc.gov.cn/nsfc/cen/xmzn/2015xmzn/xxgd.html)

    4.  基金委申报通知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38/info47610.htm

科学研究院

2015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