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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 2015年度自然科学基金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指南通知

信息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日期:2015-01-20 浏览次数:

各相关学院及老师: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以下简称外青研究项目)支持外国青年学者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范围内自主选题,在中国内地开展基础研究工作,旨在促进外国青年学者与中国学者之间开展长期、稳定的学术合作与交流。(2)项目负责人可以根据研究工作的需要提出一次延续资助申请”。现将2015年度外青研究项目申报工作通告如下:

(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38/info47770.htm)

1、申请渠道

依托单位具有外国国籍的科学技术人员直接通过所在依托单位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申请外青研究项目,取消原推荐环节。

2、申请条件

依托单位的具有外国国籍的科学技术人员,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外青研究项目:

(1)申请当年1月1日未满40周岁[1975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2)具有博士学位;

(3)具有从事基础研究或者博士后研究工作经历;

(4)保证资助期内全时在依托单位开展研究工作;

(5)确保在中国工作期间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及自然科学基金的各项管理规定。

3、项目资助期限及资助强度

外青研究项目开始日期为2016年1月1日,资助期限为一年期或两年期,资助强度分别为20万元/项和40万元/项

4、项目申请

申请人应于2015年1月15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英文版(以下简称ISIS系统),按照外青研究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在线撰写申请书。

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申请人应及时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以及附件材料。

5、附件材料

外青研究项目申请人应提供如下附件材料:

(1)申请人与依托单位签订的协议复印件。该协议内容须满足以下基本要求:①须由依托单位与申请人签订,且包含生活保障的约定;②生活保障期限:覆盖获得基金资助的期限,或协议中包括申请人在基金资助期间全时在华工作的条款;③签章指依托单位的法人签字及依托单位公章。

(2)申请人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该证书不得以其他形式的材料或证明代替。

(3)两封推荐信。至少一封来自中国内地以外的学者,至少一封与本申请直接相关。

(4)不超过五篇代表性论文的首页复印件。

6、申请书报送

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一式两份(至少一份原件)于2015年3月10日前报送至科研院项目科。

未尽事宜请联系基金科;电话:84399807

附件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管理办法》

科学研究院

2015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