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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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科技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的预备通知

信息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日期:2004-05-24 浏览次数:

各学院及有关专家:

2004年国家科技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申报已经开始,但主管部门教育部的详细通知还没有发布,为做好该计划的申报工作,拟进行前期申报摸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该项目主要支持有望形成批量生产且具有良好应用前景的农业新品种、新技术和新产品的区域试验示范、中间试验或生产性试验,为农业大面积应用和工业化生产提供成熟配套的技术。转化资金支持农业科技成果与经济的结合,鼓励产学研结合。

二、申请项目的科技成果必须是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国家有关专门机构鉴定或认定的成果,如科技成果获奖证书、品种审定证书、科技成果鉴定证书等。要求科技成果技术水平高,核心知识产权归申请单位;或者属于已经引进但需中试熟化、以利于掌握其核心技术的重大技术成果。涉及到需要行业执法部门审核的成果,必须经过主管部门或其指定的法定资质机构审定、鉴定或出具有关检测证明。请有关专家尽快准备好相应的成果材料,需进行成果鉴定的,应尽早做好相应的材料工作。

三、优先支持的项目:(1)有重大推广应用前景的粮食科技成果转化项目;(2)能显著提高农业效益、增加农民收入的转化项目;(3)能显著提升农业技术水平、对农业结构调整具有较大促进作用的转化项目;(4)通过国家各类科技计划,尤其是国家重大科技专项计划支持取得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5)农业高技术成果转化项目。不支持的项目:(1)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2)无自主创新的单纯技术引进项目;(3)低水平重复、单纯扩大规模或基本建设的项目;(4)知识产权不清晰或有权属纠纷的项目;(5)对社会或环境有不良影响的项目;(6)不属于《2004年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指南》支持范围的项目。

四、关于2004年国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计划的申报指南、申报材料请有关专家直接到科技部网站(http://www.most.gov.cn)通知公告栏或技术创新基金网(www.innofund.gov.cn)文件下载栏详细查看,并于2004531日前将项目名称和项目申报内容简介以及成果鉴定证书复印件交科技处项目科。

五、请各学院及有关专家高度重视,并按时提供相应材料,做好有关项目申报的准备工作。

六、联系人:科技处项目科 朱新星、周国栋、张红霞、严洁,电话:84395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