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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3年度江苏省科技计划专项资金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2-11-15 浏览次数:

各相关学院及老师:

    2023年度江苏省科技厅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计划申报要点及学校组织工作通知如下:

     一、省重点研发计划申报要点

1.1 现代农业领域:分重点项目、面上项目、后补助项目三类。重点项目按照“揭榜挂帅”和竞争择优两类方式组织,项目实施周期不超过4年。“揭榜挂帅”项目须覆盖该指南方向中所有研究内容和考核指标。面上项目全部采用竞争择优方式组织。鼓励申报单位开展产学研协同创新,突破产业关键共性技术,获得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后补助项目择优补助2020-2022年内自主选育而成,通过品种审(鉴)定或备案,未获省级及以上财政资助的品种。

限额申报,学校择优遴选推荐。 因学校推荐申报指标有限,鼓励我校老师通过农业科技产学研合作方式,争取第六、第七批省农业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及前五批绩效考评优秀的联盟的推荐名额(有推荐资格的联盟清单见附件2),由联盟理事长单位确定并出具推荐函,(联盟推荐申报的项目不占用学校申报名额,不参加学校遴选,直接进入申报)。

1.2 社会发展项目按生物医药、重大科技示范、临床前沿技术和社会发展面上项目等四个类别组织申报。生物医药针对我省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择优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的创新药物和高端医疗器械产品。重大科技示范瞄准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社会发展问题,围绕公共安全管理数字化转型、化工装置多米诺风险分析、小区域短临气象灾害预报预警、新污染物治理、有机废弃物污染治理、重大出生缺陷全生命周期管理、城市消防安全智能防控、核酸类疫苗创制和废水净化系统智慧化构建与调控等重点领域,组织开展关键技术集成应用与综合示范。临床前沿技术围绕重大疾病的临床诊治,开展前沿技术的临床应用研究,在重点领域取得一批原创性的诊疗新技术、新方法和新标准,力争进入国家及国际指南、规范,努力实现我省临床诊疗技术的新突破。社会发展面上项目围绕我省社会发展领域迫切需求,组织开展联合攻关,推进先进技术应用示范。重点支持对我省社会发展领域支撑引领作用明显,关系民生、受益人群多、技术集成度高、行业或区域特点突出、示范推广价值较好的项目。优先支持国家和省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申报的项目。限额申报,学校择优遴选推荐。

1.3 省重点研发计划(产业前瞻与关键核心技术)分为重点项目、竞争项目两类组织实施。限额申报,学校择优遴选推荐。

   二、学校申报组织流程

2.1 省重点研发计划中,同一项目负责人限报一个项目,同时作为项目骨干最多可再参与申报一个项目,同一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申报省重点研发计划、省创新支撑计划(乡村产业振兴)、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省碳达峰碳中和科技创新专项资金(不含创新平台建设类)、省自然科学基金(不含面上项目)项目。在研项目(不含省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省创新能力建设计划项目、省创新支撑计划国际科技合作/港澳台科技合作、科技人才、软科学研究、科技型创业企业孵育计划项目、省碳达峰碳中和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创新平台建设类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项目,项目骨干的申报项目和在研项目总数不超过2个。

2.2 限额申报项目的遴选流程:请申报省重点研发计划(现代农业领域、社会发展领域、产业前瞻与关键核心技术领域)填写江苏省相应科技计划申报书(附件1),形成预申报材料电子版直接发邮箱kjcxmk@njau.edu.cn预申报截止时间125,逾期不予受理。根据申报情况,科研院组织专家遴选评审。

    2.3 通过省级以上涉农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名额申报的在125日之前将联盟委托书(模板见附件3)纸质件送科研院项目处(行政楼B309),直接系统激活用户进入申报流程。

省重点研发计划(现代农业领域)项目我校限报8项和推荐青年科学家牵头申报的前瞻性技术创新项目1项。;品种后补助项目限项4项。

 省重点研发计划(社会发展领域)生物医药项目我校限报2项;重大科技示范项目我校可选择两个指南方向,每个指南方向限报1项;临床前沿技术项目我校限报2项;社会发展面上项目中的新型临床诊疗技术和公共卫生项目我校限报2项,其它领域面上项目我校限报5项;

省重点研发计划(产业前瞻与关键核心技术领域)项目限报2项;

    三、网上填报:

    省科技厅各类项目申报材料需同时在江苏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报送(https://kjjh.kxjst.jiangsu.gov.cn),确定推荐申报的项目申请人须网上注册(学校授权)后方可申报,申报材料网上填报截止时间为20231317:30,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31417:30,逾期不予受理。项目申报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31617:30,逾期不予受理。请各学院认真组织,按时上报相关材料。

    四、参与申报项目管理:

    我校教职员工作为参与人、学校作为参与单位申报江苏省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根据江苏省科技计划申报的相关要求,需要学校在合作协议及最终申报材料上加盖公章,请根据项目类别到科研服务平台登记审核,上传完整申报材料和合作协议,经审核后到行政楼A302校办盖学校相应印章。相关时间节点与我校主持申报一致,只上传盖章页等部分材料,科研院将不予审核通过。

    联系人:李爱玫 84395725

科学院

2022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