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南京农业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校科发〔2024〕185 号)(附件1),现启动学校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社科育才项目申报,有关通知如下。
一、申报事项
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价值取向、研究方向,本次社科育才项目支持我校人文社科 40 岁以下(2025年2月17日前不满40岁)青年教师科研能力的全面发展,鼓励和培养青年教师的自主创新能力,青年教师可自主选题,优先支持基础性、理论性的前期研究工作。结题考核要求发表1篇以上 CSSCI、SSCI、A&HCI 期刊论文或2 篇以上北大核心期刊。资助周期为2年,资助强度1万元/年。年度考核合格后滚动支持。
二、申报流程
1.2月17日16:00前,申请人登录“网上办事大厅”后,查找“科研服务平台”,点击进入后,在【待办理】里可以看到正在申报的项目,点击右边的“确认”按钮,查看申报信息,并点击“申报”按钮,进行填报;也可以从【纵向项目】的【项目申报】栏进入,找到相应的项目申报后进行申报。申报时根据流程提示填写项目申报信息,最后点击“提交”。完成提交后,可以从【纵向项目】的【项目申报】栏,点击相应申报项目右边的【查看申报】按钮,查看填报的内容,也可点击右上角的历史申请,查看填报内容和审核状态,还可以通过【我的申报列表】栏查看填报内容、审核状态。同时科研秘书完成审核。
2. 2月20日16:00前,申请书一式五份以及《项目负责人科研诚信承诺书》签字纸质稿一式一份,申请书由所在学院或单位汇总、填写推荐意见并盖章,学院或单位汇总提交汇总表一式一份盖章纸质稿并同时发送电子稿,以及《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活动情况说明书(单位)》签字盖章版纸质稿一式一份,报送科学研究院人文社科办公室(卫岗校区行政楼A303),电子稿发送至邮箱:rwskb@njau.edu.cn。
三、其他说明
1.项目须按要求提交项目年度考核总结报告,执行不力可随时终止资助。
2.基本科研业务费支持的项目,原则上同一负责人同一时期只能牵头主持一个项目(优助项目除外)。
3.项目的研究成果(包括论文、专著、技术文件、专利等)公开发表时,应注明“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supported by the Fundamental Research Funds for the Central Universities)”中英文字样和项目编号(标注前两位)。南京农业大学应作为成果完成单位,项目负责人应为成果第一或通讯完成人。
4.申请人正在主持基本业务费项目且未结题的(优助项目除外),原则上不得申报。申请人应对研究成果的原创性负责,对有剽窃他人成果、弄虚作假行为的,将予以撤销并停止课题经费使用,两年内不得申报本项研究课题。项目执行及经费使用情况将纳入科研诚信管理体系进行整体评价。
联系人:张天保,邓丽群 电话:84396082
附件:
1. 南京农业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
2.申请书
3.汇总表
4.项目负责人科研诚信承诺书
5.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活动情况说明书(单位)
科学研究院
2025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