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由科技处起草,经校学术委员会多次讨论修订,并广泛征求各学院教师意见,《南京农业大学学术规范条例(暂行)》经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正式发布实施。
《南京农业大学学术规范条例(暂行)》全文共分六章二十四条,适用于南京农业大学所有教职员工和学生,以及以南京农业大学名义从事学术活动的所有人员。条例明确了全校教学科研人员应该遵循的基本学术规范,确立了学术规范管理的评判机构和职责,详细规定了学术不端行为的举报、调查、认定、处理,以及复议的工作程序。
《南京农业大学学术规范条例(暂行)》是我校科技管理制度化、规范化进程中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对进一步推动学校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弘扬我校“诚朴勤仁”的校训精神,强化学术诚信和学术自律意识,正确引导学术行为,促进学术繁荣,都将起到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