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 教﹝2016﹞277 号)和《南京农业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校科发﹝2019﹞431 号)相关规定,经申请人申请、学院推荐、专家评审,拟对“新疆塔里木马鹿高效利用荒漠粗饲料的瘤胃微生物及上皮生理响应机制”等项目进行立项,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4月26日-2021年4月30日
如对推荐结果存在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向科学研究院项目办公室(行政楼B309)以实名、书面形式提出,逾期恕不受理。
联系电话:84399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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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研究院
2021年4月26日
附件:2021度南京农业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新疆、广西和西藏联合基金)拟立项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