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单位:
为激发青年学者科研热情与活力,促进青年人才的培养,我校决定启动2017年度“大北农青年学者奖”评选工作,奖励在科研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青年教师。
一、奖项设置
“大北农青年学者奖”由大北农公益基金设立,奖励我校农学、植保、资环、园艺、动科、动医、食品、生科、金融学院在科研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的青年教师(不包括兼任教师,每个学院推荐人选不超过1名)。该项奖项共设五年(2016-2020年),每年奖励不超过9项,每项奖金10万元(税前)。
二、评选要求
(一)评选条件原则上按照《南京农业大学大北农青年学者奖管理办法》(附件1)执行。
(二)申请条件:
1. 年龄在40周岁(含40岁)以下(即1977年9月1日后出生);
2.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和博士学位;
3. 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有高尚的社会公德及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治学严谨,学风正派;
4. 原则上在我校工作满三年,且近三年科学研究工作成绩显著,并具有较大发展潜力。
5. 已获得过国家级人才资助、江苏特聘教授、江苏省“六大人才高峰”创新人才团队、江苏省“青蓝工程”科技创新团队、江苏省“333工程”第一、二层次培养对象计划资助的不予考虑;已获得过“大北农青年学者奖”的不重复支持。
(三)科研工作与大北农集团经营范围和发展战略相关的青年教师优先推荐。
三、时间安排
(一)2017年7月6日前:申请人填写《南京农业大学大北农青年学者奖申请书》(附件2),按要求向学院提供相应的申报材料。
(二)2017年9月5日前:学院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查,相关材料(《申请书》表1-表4,有关证明材料等)在学院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学院组织专家评选,择优推荐候选人并填写推荐意见。以学院为单位,在9月11日前向科学研究院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者的《南京农业大学大北农青年学者奖申请表》(附件2);
2、有关证明材料(包括获奖证书、项目合同书、论文复印件、专利证书等);
3、学院公示信息(含学院全部申请人名单)及结果。
以上材料需纸质稿、电子稿各1份,电子稿发送至kjccgk@njau.edu.cn。
(三)2017年9月:科学研究院对学院推荐的奖励候选人材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学校组建评审委员会,对学院推荐的青年学者奖候选人材料进行评审,形成建议授奖人员名单,报学校教育发展基金会。经学校教育发展基金会理事会审核,形成拟授奖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四)2017年10月:公示结束后,向大北农集团报送评选结果及相关材料;大北农集团审批确认获奖教师名单。学校发文奖励。
联系人:科研院成果科 陈俐 张洛 84396439
教育发展基金会办公室 84399521
附件1:南京农业大学大北农青年学者奖管理办法
附件2:南京农业大学大北农青年学者奖申请书
附件3:大北农集团简介
科学研究院
2017年6月28日